索引号 | 91341600078721289u/202408-00006 | 组配分类 | 监督渠道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申诉受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申诉受理制度:公交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受理处置
1.亳州公交投诉服务监督热线放置在信息中心,由服务专员负责接听回复,并做好记录。
2.投诉电话由投诉受理人员接听,接听时间为6:20-18:50。
3.记录投诉电话时,要详细记录受理人、来电人信息、来电内容、具办人、办理情况等信息。
4.投诉受理记录单每日记录,并每月汇总,于月初上报至营运分公司,由信息中心负责统计上报,不得出现推诿、虚报、拖报等情况。
5.接到投诉后,如能第一时间回复的,受理人应及时回复处理,如需其他人办理的,需如实做好记录,并要求具办人告知办理情况。
6.接听投诉电话时,一定要使用礼貌用语,接听时首先说“你好”, 还如:“您请说、您贵姓、您稍等”等等。不得与乘客顶撞、吵闹。
7.接听电话做到五及时:及时电话解决简单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处理人详细情况;及时汇总当天电话情况;及时了解投诉办理情况,简单投诉不得超过24小时办结,疑难投诉不得超过72小时办结。
8.如有投诉问题复杂、投诉问题影响较大、恶意投诉等情况及时向营运分公司汇报。
9.要善于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工作,积极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市民好的建议向营运分公司汇报。
10.要坚持“乘客为尊、乘客至上”原则,做到“四情”、“四心”。即做到“四情”:一讲热情,二讲感情,三讲真情,四讲实情;对群众投诉和咨询要做到“四心”接待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耐心,了解情况要细心,处理事件要用心。
11.受理举报投诉工作中,要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妥善保管档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向被投诉人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