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10-00030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我市公布302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3 发布日期 2023-10-13

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我市公布302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记者昨日从市营商办获悉,《亳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日前公布,对302项行政备案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这是我市加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了解,302项行政备案事项包括民办学校有关事项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爆破作业项目备案、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企业年金方案备案、采矿权抵押备案等。该清单全面梳理了行政备案事项,明确了行政备案实施部门、事项名称、事项设定依据等内容,旨在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备案”,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标准、规范、便利的政务服务。

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逐年减少,管理逐步规范。但行政备案作为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目前仍然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明晰、设定依据不统一、事项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行政备案事项过多过滥、被取消审批事项变为备案继续存在、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现象。此外,行政备案办理方式不规范、规则不透明、流程不便捷、办结时限长,也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此次出台的《亳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的要求,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对清单中目前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备案事项,要积极推动修法,逐步取消或调整。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据介绍,市数据资源局将会同市有关单位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级、各部门将优化改造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易办快办。(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