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310-00011 组配分类 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9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亳建安〔2023〕17号

各县区住建局,亳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扬尘治理和绿色建筑等监督管理,根据《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要求,市住建局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9月14日至15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在各施工项目现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抽查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等方面工作处于平稳状态。检查组共检查11个项目,下发问题移交清单63份、执法建议书11份,发现问题隐患336条,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15条。抽测钢筋原材66组、排水管给水管15组、电工套管7组、防水卷材8组,外墙涂料2组、砖4组、电线2组、保温板2组,经检测试验均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不足、宣传贯彻不到位。部分县区对辖区建筑业企业文件宣贯落实不到位,数据报送不及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第三季度我局下发关于开展《高温汛期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文件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各县区于8月10日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报送至我局,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芜园区已按照要求报送检查情况,亳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未将高温汛期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报送我局。截至9月份底,各县区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116个,其中高新区50个项目已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谯城区30个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亳芜园区6个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蒙城县5个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涡阳县1个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利辛县21个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2.管理不规范、监管程序不完善。针对部分建筑工地出现的安全、扬尘等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工程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查询统计,一是市级检查通过监管平台下发安全方面信息64条,各县区已回复43条,回复率67%;质量方面下发信息8条,回复1条,回复率13%。二是6月份-9月份各县区通过智慧监管平台下发安全方面信息140条,质量方面信息186条,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使用智慧监管平台上传情况有较大提升,高新区、谯城区、亳芜园区使用率不足。三是8月份按照施工许可证统计全市共有620个项目,涡阳县23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8个工地,完成率35%;利辛县81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17个工地,完成率21%;蒙城县87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44个工地,完成率51%;谯城区203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55个工地,完成率30%;(含谯城经开区22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20个工地),高新区195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18个工地,完成率9%;亳芜园区30个工地,已开展自我考评并报送了9个工地,完成率30%。

3.监管力量薄弱、责任压实得不实。各县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辖区工程项目监管力量薄弱,缺乏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督与指导,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不够。

(二)项目存在问题。

1.安全方面存在问题:部分项目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对危大工程理解和界定不清,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例如:高新区古井悦榕庄项目存在悬挑脚手架悬挑层多根工字钢锚固长度不足,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坠落区隔离不严,无防护措施;卸料钢平台焊接加长,平台侧立面底部缺少踢脚板。

2.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砼局部位置胀模;基础分部部分验收记录无验收意见;见证取样记录内容不完整。例如:利辛县春风雅园项目存在见证取样记录内容不完整(无标识、 封志及检测单位签字确认);建筑工程检测合同委托方为施工单位;未提供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报告。

3.市场行为存在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关键人员未到岗、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监理单位未提供社保证明等问题。例如:蒙城县冷链物流项目(蒙城县城市骨干冷链物流产业园)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到岗,劳务分包单位安徽兵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戴鑫、安徽旭光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监理单位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未到岗,专业监理工程师汪强、监理员李干、郑贤坤、曹瑞未提供社保证明。

4.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及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滞后,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及登记及工人工资支付相关资料未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中的七项台帐标准要求整理归档。例如:高新区圣桦亳州幸福城东湖天玺项目未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考勤表、工资表未公示;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过期;资料未按“指引”中七项台帐标准归档。

5.绿建及图审发现问题:绿色施工方案、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施工现场未公示建筑节能。例如:谯城区8号还原小区B区项目存在绿色施工方案、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缺节能备案表,绿建方案设计专篇等相关资料,缺碳排放量专项说明及计算书。

三、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

(一)市场行为处罚情况。

1.利辛县春风雅园项目: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安徽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俊等任命文件管理人员均未到岗,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安徽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转包行为。

2.亳芜园区张恒春精品中成药及大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综合仓库和倒班宿舍项目监理单位安徽精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栋2023年8月、9月份在亳州市“满薪满益”服务平台上无考勤记录,未到岗履职,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3.高新区古井悦榕庄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亳州市晨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将瓦工工程分包给亳州市然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亳州市晨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分包。

4.高新区圣桦亳州幸福城(东湖天玺)项目,栏杆百叶、楼梯扶手专业分包单位江苏洪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社保及注册证书不在本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安全生产处罚情况。

1.利辛县春风雅园项目:(1)18#、19#楼深基坑支护未按方案施工,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及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2)深基坑未做基坑变形监测,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及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2.高新区古井悦榕庄项目:7#楼悬挑脚手架多根工字钢锚固长度不足,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3.高新区圣桦亳州幸福城东湖天玺项目:(1)4#塔吊存在安装非原厂制造的附着装置,违反了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2)5#楼悬挑脚手架南立面利用外架充当挑沿模板支撑体系,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3)5#楼顶层北立面悬挑式模板支撑无专项施工方案,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三)扬尘治理处罚情况。

1.高新区古井悦榕庄项目:(1)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2)建筑物拆除后未采取及时清运、有效覆盖等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八款之规定。(3)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2.谯城区绿城兰园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四)质量处罚情况。

利辛县春风雅园项目:见证取样记录内容不完整(无标识、封志、制样),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行业监管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政策制度要求,制定完善行业监管举措。强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工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加大处罚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项目主体单位、未履职尽责的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移交处罚,问题严重的项目实施停工处理,并对有关单位记入黑名单,直至清出亳州建筑市场。

(三)完善机构设置,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项目监管工作实际,完善机规构设置,合理增加人员力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监管力量;加大亳州市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建设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借助现代化、科技化管理弥补自身力量不足。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贯实施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住建部令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熟练掌握。

(五)跟踪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市住建局对存在严重问题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各县区住建局要依法予以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所有的处理、处罚要在下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前完成。

    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整改回复及立案查处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3年10月31前回复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bzjwjgk@163.com),联系人李永强,联系电话:5120118。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