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307-00036 | 组配分类 | 质量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12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各县区住建局,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扬尘治理和绿色建筑等监督管理,根据《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我局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6月19日至21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抽查发现大部分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检查组共检查项目17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97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3条,发放问题移交清单51份、执法建议书4份。随机抽测混凝土构件103个、钢筋102组、防水材料10组、保温材料3组、砖7组,经检测符合要求。
二、积极措施
(一)主管部门。
1.涡阳县住建局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第二季度以来涡阳县3个工程项目成功获评“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奖;3个工程项目荣获2022年度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3个工程项目成功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在落实政策监管上涡阳县推动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大培训力度,配备相关设备,不断提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效率。
2.蒙城县住建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2023年二季度共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个,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8个,“红色工地”4个,“绿色标杆施工工地”3个,“智慧工地”2个。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建设不断推进,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二)项目企业。
1.亳州高新区建投揽悦府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开埠建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合同签订,按照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任命项目管理人员;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和分包工程,并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工程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县区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日常监管不到位,督查检查频次低。针对部分建筑工地出现的安全、扬尘等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针对其他部门交办的问题,未及时跟踪整改,未按时回复销号。
2.监管力量薄弱、责任压实不到位。各县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监管力度不够。
(二)项目存在问题。
1.安全方面:部分项目存在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施工方案缺少编制依据;建设主管部门下发文件未落实等问题。如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项目监理单位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旁站资料不完善、缺少危大工程旁站记录;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未与智慧监管平台对接。
2.质量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原材料进场无验收记录;二次结构后植筋无方案、无记录、无检测报告等问题。如利辛县知行学校幼高部项目存在混凝土进场无验收记录,试验报告无见证人签字确认、二次结构后植筋施工无方案、无记录、无检测报告等问题。
3.市场行为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关键人员不在岗、社保非本单位购买等问题。如谯城区依立腾锦尚府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鼎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全员刘敏月,施工员葛传彪、张培清,质量员阚雪东不在岗;技术负责人程宏、安全员王凯、施工员马建、质量员张慎社保非本单位购买;未提供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凭证。
4.农民工工资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工人信息未录入实名制平台;建设单位未办理支付担保;施工单位未建立投诉网络图等问题。如涡阳县高速时代公馆项目未建立投诉网络,劳资专员未在考勤、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等。
5.绿建及图审方面:部分项目存在监理单位未提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内容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万花草项目编制的建筑节能施工专项方案内容不规范、不齐全,无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等问题。
四、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项目
(一)市场行为方面:谯城区8#还原小区项目,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防水工程分包给济宁富鑫防水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违法分包;监理单位三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江海生、杨其奎、李其伟、滕建伟、李子扬社保非本公司购买,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谯城区西湖水岸项目,安徽中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N5#楼8层悬挑处工字钢后锚固点前置,导致多根工字钢锚固长度不足,与方案不符,未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了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涡阳县集贤华府项目陕西中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12#楼塔吊与9#楼塔吊存在相互碰撞,未落实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
(三)扬尘治理方面:谯城区西湖水岸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建筑物拆除后未采取及时清运、有效覆盖等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八款之规定。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行业监管。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关键人员履职尽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大处置力度,压实企业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项目主体单位、责任人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罚,问题严重的项目实施停工处理,并记入黑名单。
(三)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平台应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机构设置、合理增加人员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监管力量;加大亳州市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借助现代化、科技化手段管理弥补自身监管力量的不足。
(四)加强政策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熟练掌握,做到“人人懂法律,个个守法规”。
(五)跟踪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过程跟踪,实施闭环整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消除隐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查处,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