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303-00065 | 组配分类 | 征地批准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皖政地挂亳〔2023〕13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皖政地挂亳〔2023〕13号
关于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蒙城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已经验收的亳州市蒙城县2019年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农用地指标33.805公顷(耕地33.6806公顷)与蒙城县城关街道望月社区,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鲲鹏湖社区、贵真社区、十里社区、马店社区、万湖社区,乐土镇李大寨村、杨桥村,双涧镇双涧村、老集村用地范围内集体农用地4.5827公顷(耕地4.4108公顷)挂钩。
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4.5827公顷(耕地4.4108公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6996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6.2823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 复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