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03-0009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亳州实际情况,2022年末,我中心开展《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调研和文件起草研究制定工作。

二、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我中心对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中共亳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统计局、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监管分局、亳州市邮政管理局、亳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亳州市自来水公司、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商务局、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国网亳州供电公司、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意见。

2023年2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戴力主持召开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深入讨论《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2月7日,市政府秦市长专题听取该意见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会后,市住房发展中心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再次讨论研究,对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四、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对该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

五、正式印发

2023年3月1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