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303-00054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亳州市日前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认真履职尽责,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总林长令指出,当前正值造林绿化黄金季节和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总林长令要求,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亳州市造林技术导则》,科学选定树种,提高良种使用水平,合理确定树种配置模式,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推广先进造林技术,及时开展新造林抚育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10.1万亩营造林任务。要坚决扛起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树牢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紧盯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关键时段,加强对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做好资金保障、设备运维、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