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302-00088 | 组配分类 | 金融支持政策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对上市挂牌企业融资予以奖励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享受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的企业。
【政策内容】
(一)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市财政给予企业融资金额2%的基础上,园区财政再给予企业融资金额2%的奖励,其中在新三板融资园区奖励最高不超过7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融资园区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企业上市挂牌后通过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会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等直接融资的,及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的,由园区财政按发行额度或再融资额度的1.5%,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上市企业和在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通过股权质押方式与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企业上市挂牌后2年内从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取得的股权质押贷款,园区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奖励。
【申请途径】
线上:
http://220.180.111.137:8200/hqw-bsdt-web/static/msjx
咨询电话:5582008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政策依据】
亳芜园区关于印发《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亳芜管〔2019〕61号;
【责任部门】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