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4987449Q/202302-00002 | 组配分类 | 项目申报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园区企发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一式2份,书脊处标注正副本、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县区),于4月18日(第一批)、6月20日(第二批)、8月22日(第三批)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2120363@qq.com。
三、申报企业上传系统的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内容要清晰完整,并在指定位置对应上传,勿横置或倒置。
四、申报企业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时,务必选择亳州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建立联审工作机制,对各县区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会审,推荐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 5606905
市财政局 5991021
市税务局 5550537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