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07525E/202212-00013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水利局关于亳州市智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文号 | 亳水许〔2022〕7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亳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亳州市智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3,渣土防护率为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0%。本方案水土保持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 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31万元,建设单位应按法律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渣土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亳州市水利局、谯城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纸质版和PDF扫描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bzsnsk@163.com)。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关于亳州市智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函审意见的报告(浙中勘审〔2022〕76号)
亳州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