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485891859M/202108-00001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亳州工业学校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工业学校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为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精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特制定亳州工业学校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每学期按不低于学校事业经费收入的5%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用于校内资助,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市教育局审核。
二、主要项目
(一)校内奖学金
1.资助条件
具有亳州工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市级及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3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 |
省级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 |
市级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80元 |
注:(1)同一参赛项目在同一竞赛中同时获得多个(2个以上)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发放。
(2)团体组获奖,以团体项目为单位,与个人奖同等。
(3)职业技能大赛范围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及国家人社部门公布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一类竞赛。
3.评审程序
(1)每学期开学第二个月,教务处、各教学科部或相关科室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上一学期的学生各类竞赛获奖文件,文件须是上级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同时接受学生个人申请,须提供佐证文件。
(2)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拟享受奖学金学生名单,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财务处负责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
(二)校内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具有亳州工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特困群体学生:指在学校特困群体台账中的在校学生。
(2)突发变故学生:指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或家庭遭遇突发灾害,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情况。
(3)其他情况:如家庭确实困难但无法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其他情况。
2.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事业收入情况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每人每学期发放100——500元不等。
3.评审程序
(1)特困群体学生直接享受,无需申请手续。
(2)突发变故学生,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附佐证材料,经班主任家访核实,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学生资助中心。
(3)其他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校内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组织评议调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生名单,报请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财务处负责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
(三)勤工俭学
为培养家庭困难学生自力更生、自尊、自立、自强的信念,满足他们锻炼自己能力的需要,特设立此资助项目。
1.项目及金额
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前提下,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分为临时勤工俭学和长期勤工俭学两种。临时勤工俭学每人每天10-50元,长期勤工俭学每人每月不高于300元。
2.岗位确定
勤工俭学岗位由各科室申请,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岗位确定后要交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3.资金发放
由岗位所属科室按学期整理学生数据,由科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生名单,报请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财务处负责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
以上校内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对于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三年级学生,原则上可通过顶岗实习获得的劳动报酬作为个人生活补贴,学校不再进行校内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批程序
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审核的材料包括:申请理由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本方案的规定,在校表现是否良好,生活上有无奢侈现象等。
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学生申请,应说明原因,对于在公示中出现学生举报的,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二)资料存档要求
所有校内资助的材料,如:申请、佐证、审批、公示、发放等,必须做好存档,分类存放,以备查验。
亳州工业学校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