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6755725Y/202209-00001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02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亳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25日在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玉红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四个坚持”目标任务,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粮食购销领域专项调查、重点民生项目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呈现新进展、取得新突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政策落实持续加力。全市安排专项资金17.9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市组织申报2021年四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39个,争取专项债资金111.3亿元,其中市本级32.3亿元。强化污染防治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3.3亿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市疫情防控支出3.3亿元。
——民生支出有效保障。兜牢“三保”底线,支出安排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2021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77.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21.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1%。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发展,安排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资金3.7亿元、市级科技发展资金0.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7亿元,用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区道路建设及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推进惠农补贴“存折换卡”,全市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26项、补贴资金34.4亿元,惠及农户123.9万户,户均受益2780元。
——预算管理不断深化。全面推进预算betway必威体育是什么
,按时完成2021年度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扩大至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落实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10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完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文化、国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方式,规范整改工作流程,严格整改认定标准,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实行“三书三单三函”工作机制。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8个方面65个问题,市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已完成整改63项,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合计12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各类转移支付支出合计120.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2.5亿元,支出9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32万元,支出954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1亿元,支出13.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备费设置不合规。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0.7亿元,未达到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的最低要求,少安排0.4亿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12家市属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3.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资金安排不细化。预算安排“五位一体”专项资金1000万元,未明确具体项目,未落实到具体单位。二是重复安排资金。2021年,预算分别安排2家单位同一项目资金1224万元、1000万元。三是资金安排过大。预算编报国有企业注资2.4亿元,仅使用200万元。
(二)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2019年7月,收到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经营权转让收入,其中5.5亿元2021年9月才解缴入库。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2021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57亿元,仅完成年初批复预算的67.4%。
3.财政收入质量不够高。2021年,市本级税收收入18.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3%,低于全省68.3%的平均水平。税收占比偏低,财政收入结构亟待调整。
(三)预算支出方面。
1.预算支出统筹不够。一是支出安排不合理。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安排市中心城区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1300万元,均未支出,在申报企业已不符合奖补条件的情况下,2021年仍在预算中安排补贴资金1300万元。二是支出安排与实际脱节。未充分考虑亳药花海大世界规模种植土地流转补贴支出实际情况,按照上年预算规模,安排该项目资金5000万元,造成结余2092.9万元。三是项目资金统筹不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4727.6万元,年中形成结余1223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
2.部分专项存在“钱等项目”问题。因项目谋划滞后,资金下达后未使用,截至2021年底,5个单位8个项目结余8676.3万元。
3.资金分配程序不合规。2021年市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400万元,未经市政府批准,直接分配到县区,制度执行不严格。
(四)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1.决算草案不真实。2021年底市本级非税收入余额8.3亿元应缴未缴国库,导致决算草案不真实。
2.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市级2020年、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未在政府决算草案中反映。
(五)财政基础性工作方面。
1.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2021年,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部分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关键指标应量化未量化,采用定性表述,设定为“支出合规”“明显改善”“显著提高”等模糊概念。
3.绩效自评不真实。1个工程项目超工期达800余天,建设单位仍自评为按期完成,该项目建设期间因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被多次处罚,建设单位仍自评为完成生态效益指标;1家单位5篇分析报告任务实际仅完成2篇,绩效目标未完成,自评故意漏项,财政绩效管理跟进督促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7个市直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过度设计。1个工程项目过度设计,房屋里外都进行防水层施工,造成多投入资金140.7万元。
2.资产闲置。1家单位连续两年为单位职工配置平板电脑,造成56台平板电脑闲置未用,涉及金额8.9万元。
3.非必要支出过大。2019年至2021年,1家单位支付无刚性需求的绿植花卉租赁费等费用,涉及金额10.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方面。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3家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余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涉及资金177.9万元。
2.违约保证金上缴不及时。2019年至2020年,1家单位没收的部分投标保证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资金5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提前支付合同款。2家单位未通过验收即支付合同款41.4万元;1家单位超进度支付合同款364.9万元。
2.挪用项目经费。2家单位挪用项目资金54.4万元,用于支付职工福利费、招待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等费用。
3.个人所得税扣缴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1家单位发放劳务报酬,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8万元。
(四)部门决算方面。
1.部门决算管理工作薄弱。2家单位未编报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草案。
2.决算批复程序不规范。1家单位未批复所属二级单位2020年度决算。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重点关注了政府专项债券、国有企业投资和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推进不力。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2021年市本级发行12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总金额32.3亿元,截至2022年6月底,支出进度55%。其中6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涉及金额17.3亿元。
2.以前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期完工。2个专项债券项目分别计划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前竣工,截至审计日,上述2个项目均未竣工。
(二)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
1.违规使用借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2020年7月,1家县属国有企业违规将4180万元借款转入2家公司用作股本权益性投资。
2.违规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2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5000万元,截至审计日仍未退出。
(三)风险防控不严格。
1.违规向国有企业注入公益性资产。2020年12月,1个县区违规向国有企业注入县城规划区供水管网等公益性资产。
2.贷款资金闲置。1家县属国有企业2.4亿元贷款资金闲置长达19个月,导致多付利息2039.7万元。
3.金融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2020年9月,系统提示高风险预警企业12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未对其中4家企业采取风险化解措施。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1.违规发放失业保险金。2个县区向33名在职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9万元。
2.虚报套取培训补贴。1个县区有12家企业虚报套取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7.9万元。
3.违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个县区向16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158.9万元。
(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
2021年全市共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各项任务,未发现规模性返贫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如期完成。1个县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超期2年以上未完成,涉及资金1000万元。
2.光伏扶贫电站未及时确权。1个县区44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未按规定确权至相关村集体及县政府,截至审计日,相关资产仍在县属国有企业名下。
3.旅游厕所建成后闲置。2个乡镇旅游厕所已于2021年10月前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未对外开放,涉及资金48万元。
(三)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重点审计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等7项资金,涉及金额2.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1个县区未及时将现代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拨付至相关企业,时间间隔长达7个月。
2.二次分配不到位。2021年,1个部门收到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15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分配。
3.重复享受奖补资金。1家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分别获得制造强省建设政策资金52万元、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资金537万元。
(四)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直达资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了73个单位,涉及资金14.9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以拨代支。2021年,部分直达资金拨到2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37.5万元,共计456.5万元。
2.扩大资金开支范围。2021年,3所学校擅自扩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范围,违规将资金用于支付新校区建设项目、职工体检、购买教师健身活动器材等支出,涉及资金111.8万元。
3.资金支付率低。1个县区收到2021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15万元,截至审计日,支付率27.2%;1个县区和1个市直部门收到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12.9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使用。
4.支出数据不准确。1个县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数据不准确,错记支出12.9万元。
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了9个市直单位,79个县直单位,76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四送一服”工作弄虚作假。1个县区3家单位以包保企业名义,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虚假反映已线下解决的问题。
2.违规征收应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个县区向76家小微企业收取应免收的不动产登记费用6万元。
3.违规向企业转嫁应由财政承担的费用。1个县区将应由财政承担的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涉及35个项目,资金13.4万元。
(二)政务服务还需进一步优化。
1.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驳回办件8万余件,有1万余件无理由驳回或驳回意见含糊,具办人员未能明确告知事项办理不成功原因或缺少的具体资料。
2.部分“网上办”事项还要现场办。2个县区4个全程网办事项在网上办理时,仍要求办件人将相关资料送至窗口。
3.部分事项办理仍需“多头跑”。1个县区不动产登记和办税需往返多个地点,未实现“一门办理”。
(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待提升。
1.“政采贷”业务覆盖面窄。2021年,全市仅1个县区办理了“政采贷”业务,共放贷19笔,放贷金额8188万元。
2.“农信担”年化平均贷款利率偏高。2021年,1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共办理“农信担”贷款1686笔,综合年化平均贷款利率为6.2%,不符合年化平均贷款利率不高于6%的要求。其中,有709笔贷款利率高于7%,最高达7.8%。
3.超范围发放续贷过桥资金。1个县区超范围向个人发放续贷过桥资金42笔,涉及资金总量4143.1万元。
六、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发挥审计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了全市粮食主管部门及所属的68家国有粮食企业,查出问题资金6160.8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8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购销存”环节管理不到位。
一是收购环节“压级压价”“抬级抬价”。1家粮食企业压低等级收储小麦926吨,赚取差价3.1万元;1家粮食企业超过规定价格收购粮食,导致多支付收购价款83.1万元。二是出库环节少收售粮款。2家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收取增量价款,造成资金损失209.3万元。三是存储环节监管不力。8家粮食企业轮出粮食超过定额损耗4823.1吨,涉及资金1115.2万元,其中1家粮食损耗率达13.6%。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重复发放津补贴。3家粮食企业向9人重复发放津补贴24万元。二是变相发放津补贴。2家粮食企业以劳务费或加班补助名义发放补贴15.3万元。三是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家粮食企业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13.9万元。
(三)弄虚作假套取国有资金。
1家粮食企业以虚假购进药物、虚构装卸费等方式,套取资金86.15万元。
七、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向不符合条件人群发放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2018年至2020年,1个县区向19名不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涉及资金2.7万元。
2.已死亡人员仍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2021年,向23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待遇81.5万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违规分配公租房。向94户重复分配公租房97套;向17户重复发放租赁补贴2.6万元;向不符合条件家庭配租公租房2173套;未及时腾退已死亡人员租用公租房193套,最长超过7年未腾退;公租房被承租人违规用于市场经营33套,被违规转租92套。
2.公租房租金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挪用公租房租金12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等支出;2049.9万元租金未及时上缴财政;2669户承租人欠缴租金443万元,其中1户欠缴租金超过8年。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涡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编制相关规划。截至审计日,涡阳县未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项目推进缓慢。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854家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和4个区域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截至审计日,仅实施97家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4个区域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未建设。
3.违规发放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向未达到奖补条件的企业发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奖补资金45万元。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2家市属国有企业和部分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方面。
1.改革进展不平衡。截至2021年底,2个县区仍未出台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2.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2个县区未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大额担保风险管理等多项企业管理制度。
3.经营业绩考核不规范。1家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未实行“一票否决”,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仍为良好。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少确认收入。2019年至2020年,1家企业少确认收入1.1亿元。
2.虚列费用。2020年至2021年,1家企业通过预提费用方式虚列费用1630.4万元。
九、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
1.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家单位处置固定资产19.1万元,未进行账务核销处理;1家单位未将价值71万元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5家单位未按规定将房屋、土地等登记入账,涉及房屋面积20.1万平方米,土地489.1亩;1家单位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移交时,仅进行工程实体移交,未将财务资产同时移交,涉及资产价值5.2亿元。
2.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1家国有企业29个项目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涉及资金3.2亿元。
3.部分房屋、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56家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涉及房屋面积120.5万平方米,土地65.6亩。
(二)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
1.个别单位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1家单位面积为2652平方米的办公楼被某民营企业无偿占用长达10年之久,至今未收回。
2.个别单位资产监管缺失。1家单位未经批准将价值54.4万元的设备无偿出借给民营企业。
3.资产未及时处置。3家单位未及时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涉及资产原值201万元。
(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
1.房屋建后闲置。1所学校新建科技楼于2018年9月建成,建筑面积7176平方米,投入资金1539.8万元,截至审计日仍处于闲置状态,闲置超过3年。
2.资产出租未收租金。1个县区未收取标准化厂房租金2428.1万元;1家国有企业未收取商铺和广告位租金183.8万元。
十、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高铁片区综合管廊等项目及部分县区和个别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移送案件线索3件,挽回损失1341.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
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缺失。2015年11月试用期满的4个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规范性文件未及时修订,滞后长达6年。
(二)工程造价方面。
1.工程预算控制价超概算未经批准。1个工程项目管廊安装工程,预算控制价超概算4940.7万元未报原审核部门批准,超51.1%。
2.多支付工程款。5个工程项目存在多报工程量、综合单价计价错误和重复计算费用等问题,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113.2万元。
(三)建设程序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批先建。7个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2.个别项目违规分包。1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土方工程等34个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工程设计存在漏项。1个工程项目未按照防火规范进行设计,应设计未设计防火卷帘门,工程存在安全隐患。
2.监理单位人员违规执业。2个项目监理单位总监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
3.随意更换项目人员。6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追偿更换43名项目人员违约金,涉及金额682.5万元;4个项目更换29名项目人员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2个项目未按资格条件更换8名项目人员。
(五)竣工决算编制方面。
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规范。1个工程项目在决算编制时,未按照比例将待摊费用1903.6万元分摊记入相关资产价值,直接计入在建工程。
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3家单位的55个建设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3个月以上,截至审计日,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资金11.2亿元。其中,最长超过4年。
(六)工程招标方面。
1.虚假招标。1个工程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7月后补招标手续,工程价款1.6亿元。
2.应招标未招标。1个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未公开招标,工程价款580万元。
十二、审计建议
(一)推动政策落实。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有效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米”,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整合优化惠企利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强化财政统筹。加强四本预算衔接,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及时清理盘活各类沉淀资金、闲置资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效。
(三)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府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测,有效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有效防范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健全长效机制,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
(四)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持续落实审计整改“三单三书三函”工作机制,以“三单”清底数,以“三书”明责任,以“三函”促整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