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拥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亳州市市场主体及个人。
【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开展专利申请业务的代理机构,每授权一件发明专利奖励0.2万元。对代理我市专利业务的代理机构,一个年度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0件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每超过1件另奖励0.1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担保费和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
过20万元。对企业购买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2%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商标或专利证书及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亳政办秘〔2020〕51号)。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