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08-00040 | 组配分类 | 奖补政策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上市挂牌企业融资奖励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享受主体】
上市挂牌后直接融资及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的企业。
【政策内容】
企业上市挂牌后通过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等直接融资的,及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的,同级受益财政按发行额度或再融资额度的1.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
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申请材料】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企业在上市挂牌批文。
(3)直接融资或上市再融资材料。
(4)市场监管局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政策依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9〕107号)。
【责任部门】
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