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62751839D/202206-00012 | 组配分类 | 其它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6-21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制定背景: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制定依据: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2.《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2〕10号);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亳政秘〔2018〕267)。
二、制定意义
主要为困难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对于其家庭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受助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亳州市残联收到《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2〕10号)文件后,结合亳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亳州市《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区残联意见。结合意见,于2022年4月1日印发亳州市《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1.省下达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2022年,为全市704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2.省下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任务:2022年,为924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3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实施;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
五、创新举措
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和助听器时,可自行选择人工耳蜗品牌、手术医院、助听器品牌和适配机构。人工耳蜗和助听器适配完成后,耳蜗植入的儿童家长持经新农合报销后的票据、助听器适配儿童家长持机构装配发票到户籍所在县区残联申请补贴,县区残联审核后报县区财政申请打卡发放,缩短了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和助听器适配的时间,同时为残疾儿童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助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
六、保障措施
以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分配的任务指标和条件确定救助对象,在指标内上报申请材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残联和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