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6755725Y/202203-00001 | 组配分类 | 审计制度和计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中共亳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亳审委办发〔2022〕1号
中共亳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亳州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亳州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亳州市委审计委员办公室 亳州市审计局
2022年3月8日
亳州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根据安徽省审计厅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2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有力监督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安排审计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一政策一项目一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安排和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紧扣国家及省“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安排,持续开展立项研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加强和改进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聚焦重点审计项目,加强审计资源调配,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资源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力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综合运用“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等多种组织方式,促进审计项目提质创优。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7类43个审计项目,其中:署定项目2个,省定项目8个,市定项目33个。市审计局组织实施43个审计项目,其中县区审计局实施(参与)8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落实审计(调查)项目7个。市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市政府,抄送省审计厅。县区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区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1.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目标,关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重点关注教育补助方面的资金,特别是结转的2021年资金,是否存在支出进度慢或者闲置沉淀、挤占挪用等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规范拨付资金,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结合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1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下同)。
2.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业集聚创新融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策设计、资金管理、项目申报、分配方式、资金统筹等情况。抽查部分重点服务业项目,助力实施三产“锻长补短”行动计划,让亳州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结合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2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公共服务、要素、金融等配套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关注“亩均论英雄”改革进展,助力二产“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提升我市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工作方案实施。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3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4.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改革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绩效等情况。加大对涉农财政资金的审计力度,关注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种业提升等方面政策、项目、资金。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4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0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5.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统筹整合、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建后管理管护、耕地保护利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科根据审计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异地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1月开始,2023年1月底前完成。
6.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对涡阳县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7.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落实为目标,持续跟踪“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贯彻情况,揭示并纠正深化制度创新、清欠部署不到位、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科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开展交叉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2年3月上旬开始审计调查,6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4个,其中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地方财政收支审计项目2个。各县(区)财政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市统筹投资预算分配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9.202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局各科室实施对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管局等7个市直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10.地方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法对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对标学习沪苏浙经验做法,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
(1)2021年度县(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定)。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涡阳县和亳州高新区进行审计,并适当延伸乡镇。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2)2021年度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定)。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对各县区乡镇进行审计,每个县区审计不少于5个乡镇,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县区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审计局。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三)专项审计。
安排专项审计项目2个。
1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国家、省市有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企业与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9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12.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审核机制的完善和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为目标,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为重点,重点关注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揭示相关建设资金、资源的管理方式和分配以及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统一组织对市本级、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州高新区和谯城区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安排外资运用审计项目1个。
1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组织对芜湖市无为县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子项目实施异地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4月底前完成。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市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6个。各县(区)公共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4.引江济淮工程(亳州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度、资金管理、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
15.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第三十一中学、市体育馆、高铁片区综合管廊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第三十一中学、市体育馆、高铁片区综合管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项目动态跟踪审计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2个,共对23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其中:省审计厅授权市委党校、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2人)、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19名)、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2名)。
16.市委党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对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葛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5月开始,9月底前完成。
17.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各项目标责任制落实、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对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广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异地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
18.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022年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原局长荀凤飞、市财政局原局长张传宾、市农业农村局原局长解子德、市公管局原局长王海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李琳、市科协原主席芮绍勇、市文联主席原张弘、市总工会原主席张学峰、市档案馆原馆长金卫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文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苏维峰、市委编办主任杜金陵、市应急局局长程效银、市统计局局长路文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光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于斌同志等16名市直部门(单位)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同时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谯城区法院原院长程涉峰、涡阳县法院原院长雷晨、蒙城县法院原院长江海洋同志等3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方式: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局各科室和各县区审计局分别对15个市直部门(单位)现任或原任党政领导干部及3名县区法院原院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19.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与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企业与金融审计科实施市交控集团原董事长宋保众、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敬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敬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8月底前完成。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各县区审计局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计划。
20.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农业农村与资源审计科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解子德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5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根据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对署定和省定项目审计结果按照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公开。对市级审计项目,按亳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细则公开审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要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反复推敲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审计,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问题要害。
(三)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要根据年度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应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贯彻提前意识,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创新方法机制,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压茬推进,重点审计项目不超过核定工作量要求,其他审计项目在核定工作量基础上压减20%,促进审计项目进一步提质提效。要加强对审计项目执行进度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考核。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对审计过程中取得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未经批准同意,不得自行对外披露和使用。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地和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