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111-00055 | 组配分类 | 意见反馈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在征求意见期间,先后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申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无意见反馈。通过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等29家单位意见,共收到28家单位回复,反馈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详见下表)。书面征求了亳州市白酒协会、亳州市中药饮片行业协会、亳州市花草茶行业商会意见,均书面回复无意见。邀请我市申报主体单位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表参加集中研讨,并现场征求意见,会后均书面回复无意见。
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单位 |
建议修改内容 |
是否采纳 |
备注 |
1 |
市财政局 |
建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一次性奖励60万元、20万元”修改为“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万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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