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568006657/202110-00171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关于给陕西建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名称 | 关于给陕西建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日期 | 2021-10-01 |
陕西建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参加涡阳县规划路(向阳大道-谷水路)项目和育才路南段(繁华大道-龙山路)项目监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1GYBJ0020)投标,于2021年6月29日开标,评标期间发现你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与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经核查,你单位和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均由涡阳县道辰图文快印店制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按照《亳州市公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你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0分,披露期为6个月。
特此通知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