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00218749/202407-0003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税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税务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亳州市税务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局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根据我局业务管理职责,可以细分为以下主要情形: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打架斗殴等事件。

(五)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主要包括聚众到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售楼部、城市道路、广场等上访(维权)的事件,以及其他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系统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对影响范围大、波及人数多的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城区已制定有处置预案并已明确我局工作任务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等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等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行动,协调、调动我局有关力量和资源;确定向上级报告事件及处置的有关情况,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信访维稳组、政策法规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组,各组组成人员与职责如下:

(一)应急救援组

工作职责:负责或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工作。

(二)信访维稳组

工作职责:负责或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的调处、劝返等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工作。

(三)政策法规组

工作职责:负责或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等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

工作职责:负责或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信访局报送信息;协调、引导新闻媒体做好事件处理的新闻发布和报道;收集突发事件现场情报及媒体、网络舆情报道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工作。

(五)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组

工作职责:负责或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救灾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卫、资料印制、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工作。

各二级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完善相关工作预案。

四、基本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1、启动预案→各应急工作组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成功控制、平息事件→解除应急预案,善后处理。

2、不需启动预案→谁主管谁负责→成功控制、平息事件→善后处理。

五、等级划分

根据事件的规模、紧迫程度、危害程度、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及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等,把突发事件划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两个等级。

(一)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是造成多人伤亡的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房屋倒塌、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参与人数较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有暴力冲突或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事件;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部门要求迅速处理的重大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指挥各工作组进行处置。

(二)一般突发事件

主要是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房屋倒塌、生产安全事故、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少,未影响上级党政机关或我局正常办公秩序,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上访(维权)事件;主要与局属二级机构业务有关,由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或局属二级机构调处后可较快得到平息或解决的事件;市维稳办、市联席办、市信访局等部门要求协调处理的事件。

二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各工作组,或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或局领导指示精神进行处理,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或局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六、预警监测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涉及本科室、本单位业务、信访、稳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建立健全日常监控、监测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节庆期间,对可能会引发突发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全天候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尽量在萌芽状态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将监控、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情报信息上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获知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第一时间上报情报信息。

上报情报信息必须讲明事件地点、发生时间、事件性质、人数规模、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情况,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随时提供各种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告,为领导正确决策做好服务,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八、应急启动

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情报信息后,应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各工作组一是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开展工作,二是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一)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房屋倒塌、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恐怖袭击、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要迅速了解人员伤亡、受灾人数、受灾群众生活、房屋倒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并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组要及时落实救灾物资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安置好受灾群众;信息宣传组要及时上报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对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信访维稳组、政策法规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上访(维权)人说明上访的事由、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认真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耐心进行思想安抚和劝返,尽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化。

(三)对在我局系统办公场所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组或各单位要加强安保力量,必要时要报警,请求警力协助维护秩序;或关闭电梯,封锁、隔离相关区域,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盗窃或打砸财物,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围观、起哄;信息宣传组要及时将事发过程录音、录象存档,以备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四)对在我局系统办公场所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或威胁到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事件,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组或各单位要立即报警,请求警力协助维护秩序;信息宣传组要及时将事发过程录音、录象存档,以备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五)信息宣传组要注意引导新闻舆论导向,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网络舆情进行收集、整理,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对事件进行正面解读和真实报道,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市应急办、市委维稳办、市联席办、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直至事件得到平息。

九、解除紧急状态

处置好有关问题、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调处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解除紧急状态。

十、事后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起因、提出整改工作措施,努力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护好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采取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平安亳州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加强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安全生产、信访接待、矛盾排查、宣传教育、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培训演练等基础性工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二)加强工作纪律,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突出表现的单位(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思想麻痹大意、作风散慢、工作措施不力、上及时上报情报或虚报、瞒报、漏报情报,导致事态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四)本预案与我局其他预案相辅相成、互相补充。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