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568006657/202102-00127 | 组配分类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关于给涡阳县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名称 | 关于给涡阳县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文号 | 涡发改公管〔2021〕3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涡阳县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参加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2020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深翻旋耕整地作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20GYFJ0036)投标并中标,于2020年10月5日领取《中标通知书》,2020年10月签订合同,在2020年1月27日缴纳履约保证金。该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约定:“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你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情形,根据《亳州市公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给涡阳县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0分,披露期为6个月。 特此通知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