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07525E/202104-00030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审批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水利局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文号 | 亳水资源(2020)24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批复文号 亳水资源(2020)241号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文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张集南,古井生态产业园西侧,占地面积1830亩,设计年生产原酒6.66万吨、基酒储存28.4万吨、 13万吨成品酒勾储及灌装。根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其审查意见,同意你公司酿酒生产用水取用中深层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厂区内,新建7眼取水井(坐标范围:东经115°42′44.35″~115°43′18.19″、北纬33°58′3.37″~33°58′40.71″),年取水量144万m3;生活及生产辅助用水由新建的古井地表水厂供水,年取水量184 万m3。
二、你公司应在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出现法定的取水限制情形时,我局有权依法对取水量予以限制。
三、你公司应加强取、退水管理,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管。按要求对新建的取水井安装计量设施,并纳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企业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做好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等工作。
四、如本项目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变化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界满45日前,你公司应提出延续申请,按有关规定开展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等工作,由我局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五、项目统一代码:2020-341602-15-03-004578.
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此复。
亳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