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568006657/202103-00179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关于给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名称 | 关于给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 文号 | 谯公管委办〔2021〕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谯公管委办〔2021〕3号 关于给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参加引江济淮(安徽段)亳州市谯城区H002-2、H004标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二、三期监理项目(项目编号:JD-2021-04-1)过程中,提供的类似业绩(平舆县李屯镇、老王岗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监理)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的情形。 根据《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0分,披露期为6个月。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