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4971201D/202103-00019 | 组配分类 | 疾病应急救助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中医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疗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2020年下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由市内具备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基本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覆盖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危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是指具有五保户、低保户、建档扶贫户证明或者其他特困证明的患者。
(二)我市目前情况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我市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项目56人次,患者总费用1133065.2元,申请基金金额共计金额631582.45元,支付基金0元,追回基金0元。其中身份不明7人,患者总费用19856.74元,申请基金金额19856.74元,无力支付49人,患者总费用1113208.46元,申请基金金额611725.71元。
二、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应急救助基金共筹资861万,主要包括: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701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60万。目前已拨付应急救助基金145.8万(2015年基金使用122万、2016年23.8万),仍有740.76万资金依然在财政账户,未按照计划执行,具体原因如下:一、经办机构推进缓慢,疾病应急救助经办机构为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开展募捐活动、审核办理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编制基金预决算和分析基金运行情况。但红十字会因科室人力有限,无暇顾及,我委督促多次,无结果。二、审核过程缓慢导致资金下拨困难,其中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需要公安及民政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属于“无头人士”或者享受相关医保、低保救助后无力支付证明,但是公安、民政多因材料不全基本不予出具。三、救助医疗机构工作积极性不高,医疗机构作为申报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住院费用的主体,受报销材料的制约及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拨付等因素影响,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计划
我委将积极协调各部门推进此项工作,明确分工职责,把此项利民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