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05708556/202008-00096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亳州民用机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亳发改环资〔2020〕26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查<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亳开投〔2020〕14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精简审批优化服务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0〕14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019—000052—56—01—000811。
二、亳州民用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本期工程按照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2600米跑道,建设1.15万平方米航站楼,10个C类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电、供水、供油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1.39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1.01亿元。
三、项目竣工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当量值1060.5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2295.35万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费量31693万千瓦时,年液化气用量5万标准立方米,年柴油用量84.26吨。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出的节能方案措施,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采用符合国家先进水平和行业标准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和计量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请涡阳县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的项目节能报告,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有关事项。
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适时跟踪检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