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688127527P/202010-00021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供销社系统目前还没有解决的“亦工亦农”群体待遇问题,政府怎么解决?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
“亦工亦农”人员是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有关部门使用的农村户口临时工作人员。包涵:搬运站工作人员、赤脚医生、电影放映员、供销社工作人员、农机手等。
我市供销社系统这部分人员,目前,蒙城县、利辛县给予解决部分生活待遇。这2个县,当时是在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建立之前,由地方自行出台的一种养老保险办法。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一些利益群体不断提出各种诉求,国家和省里对此高度重视。2011年8月,省政府出台皖政办[2011]61号文件,妥善解决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2013年11月23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民办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工作,“民办教师”的待遇得到解决。其他一些带有共性的群体,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省里未出台文件之前,各地不应在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之外,再另行建立一种与之并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对于供销社系统目前还没有解决的“亦工亦农”群体待遇问题,必须等省里出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