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8127527/201103-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市供销社请销假制度
名称 【其他文件】市供销社请销假制度 文号 SA053010501201103002
生成日期 2016-05-26 发布日期 2016-05-26

【其他文件】市供销社请销假制度

市供销社请销假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请销假,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单位其他人员请假半天到一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批,一般不允许以短信、电话形式请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回来要及时把请假条补上,月底考勤以请假条为依据。
  三、超过一天事假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
  四、节假日值班补助和考勤费用均从省市奖励及招商引资经费中列支。
  五、事假期间如单位有关工作涉及到本人的,必须及时返回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