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精神和安徽省基层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厅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聪,0551-62553265。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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