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重大建设部分项目(全生命周期)展示 > 亳州市职教园区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关于《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职教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04 09:08 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字体大小:


谯环表〔2021〕84号

关于《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职教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亳州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职教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该项目位于古井大道与养生大道交叉口,占地面积575.05亩(其中南地块292.2680亩,北地块282.782亩)。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图书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实训楼等,购置各类教学仪器和教学实训设备,配套体育活动场地、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

根据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信息表(项目代码2105-341600-04-01-832714 )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时间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二)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净水厂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经消毒、中和等达标后通过校区生活污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亳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关于防治扬尘规定,采取道路勤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车辆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应认真落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610

 

抄送: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