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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4 15:46 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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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就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BZCG2018396

2、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亳州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亳州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运维绩效水平,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PPP项目,并授权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PPP项目实施。

6、项目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7、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柴家沟、丁家坑、东城海子、宋汤河、鳖疙瘩坑、凤尾沟、龙凤新河、陵西湖、汤陵沟、羊建沟、东风沟共11条黑臭水体进行水生态系统恢复、河道清淤、蓄水构筑物、后期维护管养等。

8、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7977.50万元。

9、运作方式、期限:本项目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合作期限为建设期15个月(12个月建设期+3个月试运营期)+运营期15年,其中建设期15个月为整个项目的建设期,具体子工程的建设期根据实际情况谈判确定。

10、合作范围:由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城建集团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亳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在授权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维,政府通过支付服务费的方式使项目公司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将管理的项目整体资产无偿移交给亳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11、项目公司股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

12、采购类别:服务。

1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

4、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的能力;

5、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施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①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须由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自行出具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承诺书)。

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含分支机构失信行为)。

③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投标。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除第4、5条外各条要求,联合体中设计方应满足第5条中的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应满足第5条中的施工资质要求。

8、接受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且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有效。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并在联合协议中明确授权由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接受、承担采购人相关指令后,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2)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9、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事宜(注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

(2)点击网上报名后,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资格预审,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报名。

(3)只有成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因未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报名回执单,如未提供报名回执单,则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表为依据。

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免费。

四、资格预审评审时间、地点、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9年6月 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评审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详见开标当天指示牌),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15:00时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资格预审申请书数量:正本1套,副本4套,电子文档一套(U盘);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可进入后续的公开招标活动,未参加或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的公开招标活动。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145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56777776

代理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

联系人:王工、程工

电  话:0558-5991161、5991089

传  真:/

咨询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工、何工、叶工

电话:0551-6222086、6222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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