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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环保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
建设地点:亳州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
建设单位: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
工程拟对柴家沟、丁家坑、东城海子、宋汤河、憋疙瘩坑、凤尾沟、龙凤新河、陵西湖、汤陵沟、羊建沟、东风沟共11条黑臭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主要建设内容有水生态系统恢复、河道清淤、蓄水构筑物、后期管养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和底泥堆场污染底泥散发的臭气,臭气的恶臭强度一般为1~2级,主要污染物为H2S、NH3等物质的混合物。
施工期臭气主要来自底泥堆场,含有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堆置地面时,会引起恶臭物质(主要是H2S、NH3),呈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恶臭强度约为1~2级,影响范围在20m左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稍大一些。表层底泥虽然污染严重,但在吹填时首先进入堆场底部,上层覆盖的是污染较轻的底泥,因此,恶臭散发的将明显减少。根据沿线的环境保护目标,最近的居民点都在20m以外,堆置底泥产生的恶臭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随着各作业区的施工结束和堆场底泥固化植被恢复,恶臭气味将会消失。
2)水环境
①河道疏浚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底泥清淤工程产生水污染物的途径主要有: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中水体受到扰动而引起的底泥中污染物的释放和扩散,尤其是SS浓度明显增高,其污染扩散区域大致为:面源污染扩散区(0~2m)、紊动扩散区(2~10m)和相对扩散区(10~30m)。
根据工程分析,各底泥堆场不排放余水直接经流入河沟内,堆场内的多余水井晾晒后直接蒸发。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全线的施工营地位置目前尚未明确。根据施工经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粪便、洗漱等污水,污水成分较简单,主要为少量的SS、动植物油、COD等,污染物浓度较低;但若这些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必将造成水质污染,尤其是造成有机物和氨氮等指标超标,因此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于蓄水构筑物工程附近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须设置容积至少20m3的化粪池(可根据施工人员实际情况调整),将粪便污水集中收集并初步处理,化粪池上清液采取一定的措施鼓励当地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底质联系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禁粪便污水直接进入沿线河渠或者鱼塘等地表水体。目前,在很多施工营地设置标准化厕所,对粪便污水进行收集,统一处置,本项目也可以参考。
③施工场地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降雨冲刷建材的地表径流流入地表水系,以及包括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在内的生产废水排放等产生的影响。
由于沿线河流大多无明显堤坝,而施工时需要的物料、油料、化学品等必然堆放在河流沿岸,若管理不严,遮盖不密,则可能在雨季或暴雨期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粉状物料的堆场若没有严格的遮挡、掩盖等措施将会起尘从而污染水体;若物料堆放的地点高度低于流域丰水期的水位,遇到暴雨季节,物料则可能被河水淹没或由于保管不善或受暴雨冲刷等原因进入水体,从而引起水污染。废弃的建材堆场的残留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也会造成水污染。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水体为各整治河流,因此这些涉水工程施工所需的物料均应堆放在各整治河流堤岸的外围,做好物料管理,采取遮蔽、掩盖等措施,则施工物料随径流入冲刷进入水体的可能性较小。
另外,在施工现场还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的养护水等。这些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SS。这些废水一旦直接排入各整治河流,将影响各整治河流水体水质,并可能破坏水体功能,阻塞河道。因此,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建议在混凝土设施附近设置养护水沉淀池,一般约5~6m3,尽量循环使用。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会对各整治河流及支流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可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来减缓影响,尤其是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施工材料运输的管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各项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工程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在运营期采取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设绿化带等措施以确保道路沿线各敏感点噪声达标。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①河道土方工程量
本工程蓄水构筑物土方填筑量较大,土料开挖主要采用料场取土结合河道疏浚等开挖土料。本工程开挖土方363.87万m3,其中220.5万m3蓄水构筑物等工程填筑,143.37万m3弃土置于弃土区内;土方填筑量242.03万m3,其中220.5万m3利用主体工程开挖土方,其余93.53万m3全部从料场取土。
多余143.37万m3土方用于绿化工程,剩余土方就地推平,用于下一步河道两侧绿化工程。结合河道挖深高度原则上采用人工或机械筑坝干式施工,开挖的泥土两侧农田或绿化植树就地消化。河道中段淤泥清淤方案按淤泥量多少分段采用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方法进行。
底泥环境现状与《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值相比,本项目区底泥中各重金属的浓度均低于标准值。故,底泥在被清淤送往底泥堆场堆放、自然风干后,完全可以还堆场为农田、果园等,其中微量的重金属不会对农作物或苗圃果木等产生明显影响。
②弃土处置方式
本项目弃土的出路主要用于复耕土地,一方面结合防汛、修筑圩堤,提高沿线低洼地的防洪能力,另一方面保护和增加了大片耕地。
在治理的施工过程中,对泥土的综合利用,应在开工前做大量的调研工作,进一步掌握用土工程,帮助用土单位提出施工方案,使得河道土方能够适应他们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划分段落,分清土质,使不同的土质发挥各自作用。
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管理的相关要求,符合城市规划,经采取评价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项目实施后以彻底消除城区水体的黑臭现象,改善水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减轻和控制。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相关部门意见:《关于市中心城区丁家坑等11条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工程立项的批复》,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发改投资〔2018〕168号。
亳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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