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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区水系贯通治理工程项目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亳州市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项目统一代码:2020-341602-78-01-003560)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4.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6%。本方案水土保持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74.5万元,建设单位应按法律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渣土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亳州市水利局、谯城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纸质版和PDF扫描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bzsnsk@163.com)。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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