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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ZCG2019 398号
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亳州市第三十一中学学生食堂天然气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类似业绩一例。(提供合同)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一)采购内容
新铺天燃气管网约300米,接至学校学生食堂,不破坏校内路面,按照学校提供食堂内部天燃气布置图施工,预留好天燃气接口,设计日用气量1464方。
(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邀请供应商:亳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四、服务期(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预算金额:801400元。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须于谈判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BZCG2019398号项目),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银行户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8040538000529069
注: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 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市政府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9956779559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0558-5991063 /5991081
传真:/
2019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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