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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1-05-11 17:16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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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七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5030089

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百成建材厂,粉尘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居民及农作物,且厂房属于违建。 大气 部分属实 1.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张店乡政府现场核查,亳州市百成建材有限公司因前期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受理编号:D2AH202104140085),被责令停产整改。核查新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物料库房西侧半成品存储罐暂未完全密闭;二是2号生产线干料搅拌罐排气口封闭不严。2.张店乡政府对该公司厂区周边10户耕地承包人进行了实地走访,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未对其生活和种植的农作物造成影响;3.该公司确有部分厂房属于违建,核查时违建部分已经全部拆除复垦。 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下一步,将在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对其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 亳州市 利辛县

D2AH2021

05030077

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李寨子村,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居民区180米,异味严重,夜间车辆运输噪音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孙集镇政府现场核查,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试运行前,孙集镇人民政府已将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厂界外300米)所有居民住宅用地征收并拆迁完毕。现场核查时,厂界周边异味不明显;经调取该公司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过磅信息,发现确实有部分车辆存在夜间进厂作业行为,存在车辆运输噪声扰民现象。 已责令该公司优化垃圾转运时间(调整为早上6时至晚上21时),车辆经过村庄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频次,安全文明行驶,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3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5030040

亳州市涡阳县,涡阳大步汽车城东院墙向北一公里路西,长期堆放大量煤石,还建有一家筛沙厂,扬尘污染严重,导致庄稼严重减产,且车辆轧毁道路。 大气 属实 经涡阳县城市管理局、星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涡阳大步汽车城东院墙向北一公里路西为俞庄社区朱庄拆迁工地,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扬尘污染;工地内东侧堆放大量煤石,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西侧堆放大量沙土,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紧邻沙土堆西侧有一废弃的输送带,未发现有筛沙所用的工程机械,工地周边确有油菜等少量庄稼被出入车辆损毁。现俞庄社区共七个自然村(小郑庄、俞庄、尹王、马沙滩、蒋大庄、朱庄、小尹庄)进行整体拆迁,已无居民居住。 1.已责令该拆迁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设置2.5米高围挡等扬尘防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2.对物料使用密闭防尘布进行全覆盖;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切实防止损毁庄稼农田。
4 亳州市 高新区

X2AH2021

05030027

亳州市高新区安徽济顺中药饮片厂,车间未严格密闭,加工饮片和炒药过程中,废气、粉尘未经处理直排;污水处理站长期不运行,洗药污水直排。 大气,水 基本属实 经亳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净选车间有2个排风扇直排;筛药车间安装了收尘设施,但集气罩不能完全覆盖筛药机,收尘效果差,地面积尘严重;炒制车间安装了收尘设施,但收尘风机风量较小,炒药机后的散热孔未连接布袋除尘器,有烟气排出,存在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该公司洗润和蒸煮工序有少量生产废水产生,因近期很少进行相关工序生产,污水处理站难以正常运行,其生产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定期通过吸污车抽取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核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东部和北部存在雨污混流现象。 已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净选车间的2个排风扇已拆除并封闭,筛选车间集尘罩已加大(可覆盖整个筛药机),炒药机散热孔已加除尘管连入除尘器,厂区东部和北部渗漏、堵塞的污水管道已维修完毕。
5 亳州市 利辛县

X2AH2021

05030026

亳州市利辛县,安徽正源牧业养牛场,牛粪随意倾倒,散发严重恶臭,雨天粪水流入河道;利用场区未做防渗的水沟储存排放养殖污水,场区雨污管道混乱,污水处理站损坏,粪水未经处理流入周围农田。 水,土壤 部分属实 经利辛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现场核查,该养牛场(安徽省正源牧业有限公司)现存栏奶母牛1020头,建有晒粪棚、集污池、沼气发酵罐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但未正常使用,具体问题如下:1.厂区内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水沟,沟沿岸有牛饮水流入,有牛粪堆存。2.厂区中间散养棚(15号棚)西侧粪水直排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水沟,并通过水沟排入南侧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土坑内。3.污水处理站仅有搅拌和厌氧工序在使用,西侧一条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沟内储存有粪水、东侧一条南北走向的厂内河直通厂外,水质感官较差。4.厂区北侧紧邻黑土沟有一个约两亩的池塘,水质较差,池塘西侧土地上有大量粪水。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
6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5030026

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小李行政村王楼村西北角的一家砂石厂,多年来扬尘扰民,刮风时更为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大杨镇政府现场核查,该砂石厂为亳州市谯城区豪诚新能源节能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建设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厂内有尚未安装的生产设备及建厂用砖块、沙石。核查发现,该公司覆盖沙石的防尘布老化破损,厂内部分路面尚未硬化,裸土未覆盖,已硬化路面积尘较多,车辆过往存在扬尘污染。 已责令该公司密闭覆盖沙石等易扬尘物料,加强厂区洒水保洁,建设过程中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切实降低扬尘污染。
7 亳州市 高新区

D2AH2021

05030019

亳州市谯城区伊顿庄园小区,汤王大道靠近小区处加装减速带,每天车辆通过减速带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伊顿庄园小区南侧的法制文化公园内,白天跳舞唱歌等各种文娱噪音扰民。 噪音 基本属实 1.经亳州市交警支队现场核查,伊顿庄园小区位于汤王大道东侧,西侧为亳州市第五小学,该处路段为双向6车道,最高限制速度为50公里/小时,设置有中央隔离护栏、无中央开口。群众反映的减速带实为减速振动标线,系为保障学生出入安全,市交警支队根据《城市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范》《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在亳州市第五小学东门出口处远离伊顿庄园小区的西侧机动车道所施划。2.经亳州高新区管委会现场核查,法制文化公园位于伊顿庄园小区南侧,确实存在公众聚集、锻炼身体(早上暴走团徒步、中午中老年人聚集歌唱、晚上跳广场舞行为)使用音响,噪音扰民现象。 1.减速振动标线系为保障学生出入安全所施划,确有保留必要。2.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已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监管,对造成噪音扰民的行为及时进行劝止,要求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严格控制音响音量,最大限度减轻噪音扰民现象。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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