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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时间:2021-05-09 17: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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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六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5020068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褚刘村,亳州市新惠通环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处置亳州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直接将污泥倾倒在田地上,倾倒地址包括:十河镇恋花路与怀柴路交叉口路东45万吨、十河镇恋花路与怀柴路交叉口路西1万吨、十河镇恋花路与怀柴路交叉口往西300米路北、十河镇大周行政村西侧梅北路往南1500米的沟路西、十河镇梅城村芦洼自然村北侧赵王河南侧34万吨、双沟镇贾集油河闸南侧45万吨等。该公司近几年的污泥均未进行处置,直接运走倾倒。 土壤 部分属实 经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惠通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取得了《亳州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亳环表〔2019〕28号),2019年12月建成投产,2020年10月组织了现状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目前主要处置亳州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涡北污水处理厂和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等3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主要采用生物改性+好氧发酵工艺处理污泥,成品可用于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或填埋场覆盖用营养土等;主要生产工序为在污水处理厂出泥环节投加CW生物絮凝剂(由动植物蛋白提取制作),在污泥处置环节添加生物菌种(破壁酵母菌、螯合菌和发酵菌)和生物质(花生壳、玉米芯、秸秆等),堆肥发酵10—15天(期间每天翻抛2至3次),形成有机腐殖土。经调阅台账资料并跟踪暗访,新惠通公司自投产以来至2021年4月底,共处置污泥约7.5万吨,生产有机腐殖土约3.2万吨;污水处理厂、新惠通公司以及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和新惠通公司有机腐殖土中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分别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标准要求,暗访核查暂未发现有未经处理直接倾倒污泥现象。信访反映的倾倒地址,实为新惠通公司与农户签订《腐殖土运输赠送合同》中的消纳土地,前期确实存在大量腐殖土直接倾倒堆存、未及时翻耕、异味扰民和单位面积土地超量消纳腐殖土等问题,截至本次投诉前,相关土地均已翻耕平整。核查发现,新惠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产过程中未加强精细化管理,车间门窗时常不关闭、厂区地面有物料抛撒、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运维不到位;二是有机腐殖土送检取样程序不规范;三是部分《腐殖土运输赠送合同》涉嫌伪造;四是未建立详细的有机腐殖土消纳台账,未按照《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注明每亩土地年消纳量和持续消纳时间等要素,使用少量土地消纳大量腐殖土,存在一定土壤污染环境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生产中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密闭、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问题立案处罚4.88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正在对其他问题调查处理。
2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5020037

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中心街十字路口的小吃街,晚6点后路边摊位较多,堵塞道路、垃圾遍地,影响周边环境。 土壤 属实  经谯城区魏岗镇政府现场核查,魏岗镇中心街十字路口东侧原为魏岗镇小吃一条街,有摊贩经营者50多家(主要为烧饼、煎饼、烤串等小吃),经营时间为早6点到晚7点30左右,部分摊贩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影响东西路道路畅通;中心街十字路有熟食摊贩约8家,占据十字路口经营,影响主路(南北路)交通通行。部分摊贩处虽配置有垃圾桶,但仍存在食客随地乱扔垃圾的现象,确实影响周边环境。 已对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劝退,城管执法人员驻街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摊贩经营者均已配置临时垃圾桶,引导食客将垃圾丢在垃圾桶内;环卫工人每天对中心街十字路进行清扫,确保道路整洁卫生。
3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5020032

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黄庄大队前黄村,东侧第四排第三户的二层小楼,从事家庭作坊式生产,下午至晚间排放油烟,异味扰民,白色废水直排房屋后的水坑。 大气, 属实 经谯城区华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家庭作坊为亳州市谯城区郑太友熟食店,主要从事肉皮冻(猪皮冻)加工销售,于2021年4月20日开始经营,其营业执照位置(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新兴农贸市场东门3号)与实际加工点位置不符,且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肉类清洗等加工废水直排屋后生产沟内,确实存在油烟、异味扰民现象。 已对该家庭食品作坊依法予以取缔,生产沟内的污水已转运至华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 亳州市 谯城区

X2AH2021

05020009

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与庄周路交叉口东南方,亿都国际商城售楼部,晴天晚间7-9点,音响、唱歌噪音扰民。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一直对其劝导但效果不佳。 噪音 属实 经谯城区十八里镇政府现场核查,亿都国际商城售楼部门前广场有周边居民在晚上7至9点之间,跳广场舞时使用音响,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谯城区十八里镇杏坛社区和亿都物业工作人员已对跳广场舞人员进行劝离。下一步,将对售楼部广场周边设置围栏,减少该区域的人员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轻噪音扰民影响。
5 亳州市 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

X2AH2021

05020020

皖北地区的阜阳、亳州、宿州等地市,一些县区直单位家属院、县城老旧小区内,目前仍使用旱厕,孳生蚊蝇、异味刺鼻,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希望安徽省能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行动。 大气 属实 1.经谯城区文明办排查,已发现旱厕4座。2.经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星园街道办事处排查,已发现旱厕9座。3.经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庄周街道办事处排查,城区内环卫中心负责管理的245座公厕均为水冲式;城关街道办事处排查单位家属院128个,老旧小区42个,均无使用旱厕情况;庄周街道办事处排查发现原老庄周乡计生办院内旱厕1座,现已拆除。4.经利辛县城关镇政府排查,已发现旱厕21座。 亳州市各县区正在对单位家属院、老旧小区内使用旱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下一步,将结合实际逐一实施拆除、改造。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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