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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21-05-07 08:4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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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三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90034

亳州市涡阳县淮中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亳州报废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在拆解报废汽车时产生废气、噪音污染,场地内油污流入城市管网,并随意销售废电瓶、废机油、制冷剂等危险物品。 大气,,噪音,土壤 部分属实 经涡阳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亳州报废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已淘汰乙炔加煤气模式的拆解方式,目前使用拆解机、打包机等在室内作业,拆解时不会产生明火、烟气;未发现有场地油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现象。经调阅该公司危废管理台账、查询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该公司车辆拆解出的铅酸蓄电池和废机油等危废,能够依法依规转移至阜阳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松韵商贸有限公司、安徽蚌埠盛信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绝大部分车辆报废处理时已没有制冷剂,对少部分余存制冷剂,均交给涡阳县大步汽车城4S店进行回收利用。核查发现,该公司拆解过程产生的噪音确实会对厂区东侧中海国际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已责成该公司:一是调整生产布局,将汽车拆解工序从东厂房转移至远离居民区的西厂房;二是汽车拆解时掩门作业,并采用双层玻璃、吸声隔离板等隔音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噪音排放;三是调整作业时间为上午9点至11点半和下午2点半至6点,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2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90054

亳州市谯城区白依路南段,大院子饭菜席,晚6点至10点多噪音扰民,且顾客有不文明行为。向市长热线反映无果。 噪音 属实 经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白衣路大院子饭菜席位于白衣路南段路东77—1号,存在院内露天经营现象,且夜晚经营时间较晚,确有噪音扰民及个别顾客不文明现象。 经委托第三方检测,该饭店经营时噪声昼间未超过60分贝,夜晚未超过50分贝。已责令该饭店:一是禁止露天经营;二是调整经营时间,夜晚9点钟后不再接待顾客就餐;三是提醒顾客注意个人文明行为,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3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90025

亳州市谯城区城父镇朱小庙村,进村路边的农民家中养殖大量鸡鸭鹅,异味刺鼻,无粪便处理措施,雨天污水横流。 大气, 基本属实 经谯城区城父镇政府现场核查,朱小庙村委会南约150米路西村民蒋某兰,在其原菜园内散养10只鹅、3只鸭、约40只小鸡仔,现场稍有异味,因圈舍中间地块稍高,雨天时确实有粪污随雨水流出。 经劝导,蒋某兰已将鸡鸭鹅出售,圈舍已清理干净,菜园已恢复。
4 亳州市 蒙城县

D2AH2021

04290087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1005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412日第一次举报后,葛寒寨村炉店庄村书记去3户村民家中查看,并没有检测人员进行检测;421日第二次举报后,无人实地采样检测,质疑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 其他污染 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转办“亳州市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和卢店庄,2017年后农村统一引进的自来水,水质太差无法饮用。要求检测水质。”(受理编号D2AH202104120015)的信访件后,蒙城县农饮总站张廷、张云雷,岳坊水厂魏凯,县生态环境分局韩军等4人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在上述4人见证下,蒙城县乐民水质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民公司”)随机抽检了葛寒寨村炉店庄葛某良、葛某学,寒寨庄岳某芳等3户居民水龙头末梢水,并出具了水质检测检验报告。乐民公司于2017年12月通过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取得包含生活饮用水41个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CMA171213081043,发证机关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1日),首次核查时,该公司抽检并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合法、有效。2.2021年4月21日投诉人反映“对受理编号D2AH20210412001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蒙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水厂水质34项主要指标检测分析,投诉人质疑检测结果,要求出示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经核实,蒙城县疾控中心于2020年12月参照亳州市其它县区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委托业务,报经县卫健委备案,招标确定委托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铭志”)负责蒙城县2021年度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合肥铭志具备包括生活饮用水41个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编号为CMA161200100675,发证机关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其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合法、有效,且水质检测结果每季度均在蒙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5 亳州市 利辛县

D2AH2021

04290001

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工业园区,双粉世家刻石厂(老板姓蒋),私设制砂生产线,污水直排附近沟渠,噪音、粉尘严重扰民;一家粉煤灰厂(老板姓侯),无手续私设刻石机、洗沙机,污水直排附近沟渠,夜间噪音、粉尘严重扰民,执法检查时会被提前告知;磊新搅拌站(老板姓陶),无手续私设刻石机,夜间生产、运输噪音及粉尘严重扰民,执法检查时会被提前告知。
利辛县城东双桥王寨,老巴轮窑厂,私设制砂生产线,污水直排附近沟渠,夜间噪音、粉尘严重扰民。
利辛县程家集乡程集路向西3公里,两家磕石厂(老板分别姓吴、姓路),均内设水稳站,且一个环评建两条生产线,夜间生产、运输噪音及粉尘严重扰民。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一、经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胡集镇政府现场核查:1.“双粉世家刻石厂”系利辛县双家粉业有限公司,建有一条磨粉生产线(包含破碎工序和磨粉工序),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喷淋设施、冲洗平台等污染防治设施。核查发现该公司西侧厂房内有拆除的洗沙机和压滤机,厂房外西南角有含沙废水外排痕迹。2.“一家粉煤灰厂”,经查周边有两家煤矸石加工企业,其中一家为利辛县锦九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再生砂扩建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项目中包含破碎机、洗沙机、脱水筛、细沙回收机等设施,建设有密闭厂房、物料大棚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核查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另外一家为胡集镇利源煤矸石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2日取得煤矸石内燃粉环评批复,项目包含破碎工序。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洗沙机,但存在物料车间的喷淋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喷淋龙头水量过大),导致部分含煤喷淋水流入厂区内西南侧的土坑内(土坑内还遗撒部分煤矸石),部分含煤喷淋水穿过墙根流入厂南侧耕地内等问题。3.“磊新搅拌站”系安徽磊鑫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该公司刻石工序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建有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均在密闭厂房内,并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物料车间上料作业时,喷淋设施未正常开启;二是门前道路有积尘,运输车辆过往产生扬尘;三是夜间生产、运输时确有噪音产生。核查未发现有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会被提前告知”问题。
二、经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城关镇政府现场核查,“老巴轮窑厂”系利辛县城关镇浩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利辛县城关镇武寨村,原为生产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21年1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后转型为年产9万吨机制砂、4.8万吨生产线项目。2021年4月16日,该公司因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擅自投产等问题已被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封。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厂房西北露天安装有一台筛沙机,厂南侧正在排放施工沉降水。
三、经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程家集镇政府现场核查,“程家集乡程集路向西3公里”仅有一家磕石厂,为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设的两条磕石生产线均已取得环评审批。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南侧厂房内未批先建一台水稳生产设备;二是南侧厂区内露天堆放物料,积尘严重;三是夜间生产、运输时确有噪音产生。
已责令利辛县双家粉业有限公司、胡集镇利源煤矸石有限公司、安徽磊鑫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利辛县城关镇浩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下一步,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乡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上述公司的跟踪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扬尘污染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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