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保督察在行动 > 边督察边整改

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21-05-03 11:13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字体大小: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九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蒙城县

X2AH2021

04250062

亳州市蒙城县所有乡镇的养殖场,均采用燃煤锅炉加温取暖,为躲避中央环保督察,增加小型颗粒燃烧机以应对检查,督察结束后继续使用燃煤取暖。各养殖场异味刺鼻、污水横流。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此监管不力。 大气,水 部分属实 经蒙城县畜牧中心调查核实:1.蒙城县规模养殖场原有燃煤热风炉623个,经大力宣传、现场指导,持续推进燃煤取暖设施淘汰改造,截至本次核查时,蒙城县有规模畜禽养殖场531家(在养的497家、暂时停养的34家),其中在养的497家规模养殖场中,有131家使用燃煤热风炉共计277台、152家使用小煤炉共计1479个、35家使用生物质颗粒加温设备共计59台、24家使用燃油加温设施共计132台、46家使用电加温设施共计3750台、7家使用燃气加温设备共计82台,其他102家养殖场未使用加温设施。使用燃煤热风炉和小煤炉养殖场多数为蒙城强英鸭业合作养殖户,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冒黑烟”和异味扰民现象。2.2018年以来,蒙城县不断加强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模养殖场均建设了同养殖规模相匹配的“三防”堆粪场、集污池(氧化塘)等设施,并实施了雨污分流。生态环境和农业部门也安排人员对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划片包干,指导养殖场完善治污设施建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巡查发现,确实有个别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损毁未及时修复、造成粪污溢流或粪污还田消纳不及时、产生异味等问题,均已及时督促整改。 蒙城县正在试点使用“小型生物质颗粒燃烧机+原热风炉通风及供暖系统”模式,将小型生物质颗粒燃烧机与原炉体连接部分焊死,无法再使用燃煤,同时配套安装除尘设施,消除“冒黑烟”现象,目前已在三义镇、立仓镇、双涧镇部分养殖场安装使用;同时,部分养殖场已改用燃油或电加热设施。强英鸭业有限公司已订购“小型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除尘系统”450套,计划于2021年9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毕。下一步,蒙城县一是将加快推进全县规模养殖场燃煤取暖设施改造工作;二是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严肃查处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三是将开展肉鸭高床发酵垫料清洁化生产技术研究推广使用,解决鸭棚异味和粪污处理问题。
2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50062

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棉麻公司院内,餐饮店铺油烟污染严重,儿童娱乐设施噪音扰民。 大气,噪音 属实 经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核查,棉麻公司院内确实存在部分大排档及小型餐饮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儿童娱乐设施在经营时也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1.已责令相关餐饮店密闭灶间,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2.已责令儿童娱乐设施经营者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降低娱乐设施及音响音量,最大程度减轻噪声扰民影响。下一步,汤陵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 亳州市 涡阳县

D2AH2021

04250063

亳州市涡阳县高公镇道路,被浩强建筑材料公司(阜阳市太和县二郎镇)的大型运输车辆轧坏,且扬尘、噪音严重扰民;高公镇高公大桥1000米处(属于高公镇飞地),原有一家轮窑厂和非法采砂厂,毁坏约20亩耕地,至今部分仍还未恢复,部分采用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并覆土,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大气,噪音,土壤 部分属实 1.经涡阳县交通运输局联合高公镇公路站现场核查,阜阳市太和县通往高公镇的几条道路因车流量大,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确实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大型车辆行驶过程中,难以避免产生噪音。2.经涡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高公镇政府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轮窑厂和采砂厂均已被取缔,现已复垦,种植有农作物,暂未发现复垦区内有采用建筑垃圾进行填埋覆土的情况。 1.涡阳县路警联合治超部门已加强太和县通往高公镇路段超限超载等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道路清扫,最大限度的减轻扬尘污染。2.高公镇政府将加强对已取缔窑厂和采砂厂周边区域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4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50064

亳州市涡阳县城东镇排污管道不畅,导致污水从地下反冒,造成杨王社区部分养鸡场院内污水积存严重,异味刺鼻。 属实 经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因原城东街道(现为星园街道管辖)排污管道淤堵,污水不能及时进入主管网,溢出到地面,造成杨王社区部分养鸡场院内污水积存,异味扰民。 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正在全面排查排污管道淤堵点,下一步将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可行方案,彻底清淤疏通排污管道,消除污水溢流和异味扰民现象。
5 亳州市 蒙城县

X2AH2021

04250051

亳州市蒙城县双涧镇李寨村,丰源养殖场,加温设备噪音、粪便异味扰民,污水直排附近农田和灌溉渠中,污染农田、水体。 水,土壤,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蒙城县畜牧中心联合双涧镇政府现场核查,丰源畜禽养殖场现建设有2栋鸡舍、存栏肉鸡2.4万只,配套建设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能正常使用,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沟渠和农田现象。经走访了解,该养殖场在2020年冬季育雏期,曾使用加温引风机供暖7天,期间引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异响,次日已更换维修,近期养殖场无加温需求,正改造使用雷普顿生物质热风炉作为热源。因该养殖场距居民区较近,确实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已责令该养殖场及时清运粪污,保持场区清洁卫生,常态化喷洒除臭剂和驱蚊药剂,最大限度减轻异味扰民影响。
6 亳州市 谯城区

X2AH2021

04250044

亳州市立丰有机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泥、药渣无序堆放,同时采取填埋方式进行处理,污染土壤;工业废水直排,异味刺鼻,孳生蚊蝇。 土壤,水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1.亳州市立丰有机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将中药材提取药渣和污泥经堆肥发酵后制成生物有机肥。该公司东侧厂区建有1个原料预处理车间并配套建有渗滤液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通过槽罐车运至西侧厂区处理)、6个发酵棚;西侧厂区建有1间有机肥生物菌发酵车间,1个破碎车间、1个生产车间和成品车间,配套建设有1套厌氧发酵污水处理设施。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东侧厂区原料预处理车间未密闭,未配套建设臭气处理设施,现场臭味较重;二是渗滤液收集池通道有外溢痕迹,原料预处理车间北侧墙外渗出少量渗滤液;三是东侧厂区原料预处理车间与发酵车间之间未硬化、未设置围堰的地面上,堆放有大量药渣仅使用简易塑料薄膜覆盖;四是东侧厂区生产原料渗滤液与雨水混合后进入污水管网;五是厂区地面保洁较差,随处可见生产原料及积存的黑臭水,散发异味;六是西侧厂区雨污混流;七是厂区西侧南北沟西岸堆积大量农业秸秆。2.亳州市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亳州市楷达肥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将酿酒污泥添加腐殖酸等辅料经烘干后制成有机肥。该公司自2020年2月停产至今,正在进行提升改造。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原料车间内污泥未彻底清理干净;二是车间南侧露天堆放大量污泥,地面环境较差;三是厂区内露天堆存大量已干化污泥,仅用简易铁皮围挡,“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已责令亳州市立丰有机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楷达肥业有限公司(原亳州市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最大限度的降低异味散发。下一步,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两家公司的跟踪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偷排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7 亳州市 谯城区

X2AH2021

04250045

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园区,大量企业将闲置厂房租赁给小型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内部分企业将生产废水偷排至阳间沟、东风沟。 部分属实 经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现场核查,谯城区工业园区确存在部分企业“厂中厂”环保手续缺失、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对信访反映的“园区内部分企业将生产废水偷排至阳间沟(实为羊建沟)、东风沟”问题,目前正在全面调查核实。 谯城经开区管委会正在对辖区内“厂中厂”问题和偷排生产废水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8 亳州市 高新区、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X2AH2021

04250041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亳芜产业园,张河沿河设有多处排污口,常有白色、褐色、红色污水排入河道,导致鱼虾死亡。投诉人怀疑附近工厂偷排污水。 部分属实 1.经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张河亳州高新区段(自宋汤河至酒城大道)全长1.1公里,共设置市政排水口7处(酒城大道3处、百合路2处、庄周路2处),近期核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现象,未发现有鱼虾死亡现象。沿河11家企业中涉水企业4家,其中紫琪服饰洗涤有限公司、安徽人民医药有限公司、康仕嘉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落实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排水虽已纳入市政管网,但存在厂区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设施效果不佳等问题。调阅巡查记录发现,2020年9月,张河百合路桥东侧存在雨水排口排放污水现象,经查为雷允上公司(原裕隆亚东)厂内雨污混流排入百合路雨水管网,已及时查处并督促整改;2021年3月29日,张河百合路与庄周路交叉口桥下雨水排口有乳白色污水排放,经查为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紫琪服饰洗涤公司的生产废水,已当即责令2家企业停产整改,其中紫琪服饰洗涤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7日完成整改;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仍在停产整改中。2.经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张河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段(自酒城大道至亳芜大道)全长2.9公里,共设置市政排水口12处(酒城大道南侧2处,槐花路2处、合欢路2处、茴香路2处、月季路2处、亳芜大道北侧2处),近期核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现象,未发现有鱼虾死亡现象。沿河共有企业5家(信义玻璃、亿丰亳达、力能润滑油、浪潮集团、国祯生物质热电)和人才公寓1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均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亳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约谈了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加快推进整改。2.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将切实加强辖区内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偷排、漏排的,将依法从严查处。3.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河长办将继续加强河长制巡查,发现排污问题及时溯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张河水体安全。
9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50047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亳州市中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漂白矿泉水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污染地下水,异味严重扰民。 水,大气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十河镇政府现场核查,亳州市中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审批(谯环表﹝2019﹞59号)和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进行了排污登记(证书编号:91341600MA2RBYYA6Q001Q)。该公司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碎片加工与销售,主要工艺为外购废旧塑料瓶经分拣、皮带输送、破碎、清洗、甩干等工序加工后制成再生塑料碎片,目前建设有2条再生资源生产线以及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站等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进入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进入十河镇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暂存在厂区内,未发现有生产废水直排下水道现象,厂区外也无明显异味。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2号生产线厂房外北侧水泥地面上堆放有大量废旧塑料瓶,未入库管理;二是厂区地面存在少量积尘,未落实精细化管理;三是未建设规范污泥暂存场所,污泥堆放在污水处理站北侧水泥地面上,部分用防雨布遮盖;四是未能提供污泥处置协议,未建立污泥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台账;五是车间内存在轻微气味。 已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下一步,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跟踪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偷排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10 亳州市 利辛县

D2AH2021

04250029

亳州市利辛县纪王场乡新华新村洼东村东侧,紧靠省道202的一家石料厂,非法经营,环保手续弄虚作假,机械噪音严重扰民。 噪音 部分属实 经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纪王场乡政府现场核查,该石料加工厂为利辛县宇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现有一个生产车间和一座原料库房,生产车间建设了一条建筑再生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电磁除铁器和皮带输送机),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前期,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核查发现的该公司环境问题责令整改(涉及信访编号X2AH202104150029)。对信访反映的“机械噪音严重扰民”问题,首次接信访以来(4月16日—5月1日),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开展6次突击检查(白天4次、夜间2次),该公司均未生产。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前期已对该公司环境问题责令整改,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信访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跟踪监管并开展暗访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11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50004

亳州市涡阳县青町镇,军合新型环保彩砖制造有限公司,产品不属于新型环保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青疃镇政府现场核查,军合新型环保彩砖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免烧砖加工与销售,主要原辅材料为石粉、石子、水泥、黄沙、外加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密闭搅拌-压制切块-成品,已经涡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号2019-341621-30-03-021620),项目建设满足产业政策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涡环表﹝2019﹞112号),2020年5月16日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生产车间密闭不严;二是厂房西侧产品堆放处地面未硬化,厂房南侧地面虽硬化但破损严重,易扬尘;三是进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 已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进行整改,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下一步,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青疃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的跟踪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