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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1-05-01 16:5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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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七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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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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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利辛县

D2AH2021

04230057

亳州市利辛县马店孜镇东门社区唐李行政村,路南村与扎八集村中间的一家养鸭厂,异味严重扰民。曾多次反映无果。 大气 属实 经利辛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马店孜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为马店孜镇东门社区养殖场(为刘畅种殖专业合作社和通达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有),东西两侧1公里内无居民区,南北两侧距离居民区约五百米。该养殖场现建设有2个笼养棚、7个平养棚,养殖肉鸭约3万羽,配套建设了5个集污池(每半年清理一次)、1个有机肥发酵棚,正在建设2个猪棚并配套2个集污池。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周边确实存在明显异味。
对反映的“曾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核实,2021年以来,市长热线2次转办了该养殖场异味扰民问题,马店孜镇政府均及时进行了查处并按时反馈。
利辛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已责令该养殖场将存量粪污发酵堆肥,并及时转运消纳,定期喷洒除臭菌,最大限度的减轻异味散发。
2 亳州市 利辛县

D2AH2021

04230088

亳州市利辛县文州大道与民安路交叉口路西侧,地税局家属院旁的中沟,异味刺鼻,曾向市长热线反映无果。 部分属实 经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地税局家属院旁的中沟起于永兴路、止于阜蒙路,汇入阜蒙河,全长约2公里,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进行截污纳管、清淤及生态修复整治,近期排查未发现该水体周边有排污口,水体无明显异味。经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中沟水质检测分析,中沟地税局家属院桥处水质氨氮为1.45mg/L、溶解氧为3.86mg/L、氧化还原电位为206mV,国强路桥处水质氨氮为1.79mg/L、溶解氧为3.61mg/L、氧化还原电位为207mV,均低于黑臭标准。核查发现,该段水体存在颜色稍暗、河面漂浮物未及时打捞等问题;中沟文州大道涵闸西南侧的污水井盖破损,有臭味散发。
对反映的“曾向市长热线反映无果”问题,经核实,2019年12月9日市长热线曾转办类似投诉,已及时进行了查处并按时反馈。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将及时修复破损污水井盖,防止臭味散发,并将继续加强对中沟等水体的巡查管护力度,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发现污水渗流等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切实防止水质恶化。 
3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30076

亳州市谯城区高新区第九管理区大寺闸西500米,诚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地6亩违建办公楼,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垃圾直排涡河,导致河内鱼类死亡;且该企业无相关规划手续,违规生产,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水,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亳州高新区第九社区管理中心联合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核查:1.诚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第九

社区管理中心辛各行政村,厂区西侧约3.8亩土地(办公楼及硬化的

地面)未办理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2.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活

污水引入化粪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

圾由环卫工人定期收集转运,未发现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垃圾直

排涡河、导致鱼类死亡现象。该公司各产排污工序配套建设有污染防

治设施,厂区及周边地面及时保洁,易扬尘物料入库管理,生产时采

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未见明显扬尘污染。该公司南侧为涡河,北侧为

大观河,东侧为陵园,西侧距离居民区300米左右,其2020年3月18日

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西侧厂界昼间噪声为55.8分贝、夜间噪声为46.4

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

定二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值60分贝,夜间噪声值50分贝)排放标准。

1.对该公司办公楼及硬化地面违法占地问题,亳州高新区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亳州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扬尘污染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4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30024

亳州市涡阳县城东王寅庄东侧的一家筛砂厂,距离涡河较近,作业时扬尘污染严重,污染涡河及周边环境。 水,大气 部分属实 经涡阳县星园街道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筛砂厂,实际为原亳州港涡阳港区城东码头施工单位临时租赁的用于堆放工程回填渣土的闲置场地,距离涡河约500米。核查时未发现筛砂设备,但场区内露天堆放大量渣土,未落实防尘措施,有铲车一台,存在近期运输痕迹。 目前正在清运堆放的渣土,待清运完成后进行场地复耕复绿。
5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30011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曹市中学南200米的一条东西向河流(属于淝河支流),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目前水体污染严重,臭气熏天。数年来曹市中学通过暗管向该条河流直排粪便及生活污水。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部分属实 经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曹市镇政府现场核查,曹市中学南200米东西走向河流为蒋湾沟,确实存在水体污染,水质感观差的现象。曹市中学已于2019年11月完成了截污纳管,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其通过暗管向蒋湾沟直排粪便及生活污水现象。
对反映的“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尚未查实。
曹市镇政府已启动蒋湾沟清淤治理工程。
6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30022

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袁洼村后的两处水塘,水体黑臭、异味扰民。 属实 经谯城区大杨镇政府现场核查,该两处水塘确实存在水体黑臭、异味扰民问题。 该两处水塘的污水已全部清运至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塘底清淤工作已完成,待淤泥晾晒干后转运至谯城区资福源墙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大杨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两处水塘的巡查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7 亳州市 谯城区

X2AH2021

04230085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至今未拨付万峰建材、鼎顺建材、成功建材、闸北建材四家窑厂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336万元。 其他污染 属实 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核实,万峰建材、鼎顺建材、成功建材、闸北建材等4家窑厂均为退出拆除项目,分别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了评估收储协议(土地),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包含在拆迁补偿款内。其中万峰建材、鼎顺建材、成功建材等3家窑厂评估收储协议内总金额共计3497.7189万元,谯城区财政局已按照评估收储协议规定拨付第一批次总款项的40%(共计1399.08756万元);闸北建厂已划转亳州高新区管理,并已完成复垦,评估收储协议金额1314.7469万元,已全部支付。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评估收储协议(土地附属物拆除干净并经验收后再支付40%;土地复耕并经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陆续拨付万峰建材、鼎顺建材、成功建材等3家窑厂剩余资金2098.63134万元。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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