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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发布时间:2021-04-29 09:06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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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五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举报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10060

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大吴行政村,亳州金力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噪音扰民,夜间尤为严重,运输车辆导致扬尘严重。 噪音,大气 属实 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华佗镇政府现场核查并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该公司主要生产干粉砂浆,办理有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核查发现,该公司有裸土露天堆放,厂区路面有积尘未及时清扫保洁,车辆冲洗设施损坏,确实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夜间监测,确实存在噪声超标排放问题。 已责令该公司:一是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夜间生产,切实降低噪音扰民影响。二是加强日常环境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轻扬尘污染。三是定期开展企业自行环境监测,积极查漏补缺,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 亳州市 蒙城县

D2AH2021

04210056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AH20210412001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蒙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水厂水质34项主要指标检测分析,投诉人质疑检测结果,要求出示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其他污染 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蒙城县疾控中心于2020年12月参照亳州市其它县区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委托业务,报经县卫健委备案,招标确定委托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铭志”)负责蒙城县2021年度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调查发现,合肥铭志具备包括生活饮用水41个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编号为CMA161200100675,发证机关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其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合法、有效,且水质检测结果每季度均在蒙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此外,蒙城县乐民水质监测有限公司也于2017年12月12日通过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取得包含生活饮用水41个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检验报告合法、有效。 无。
3 亳州市 谯城区

X2AH2021

04210063

1、亳州市谯城区每个乡镇都有大量温泉深井,井深普遍1000米左右,导致该区域深层地下水无序超量开采,水位急剧下降。谯城区水利局发放大量取水许可证;2、亳州火车站铁路两侧,堆放大量垃圾。 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谯城区水利局于2017年根据《亳州市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会议(2017年 第62号)》有关要求,监督辖区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对可以保留的28眼地热井(不在划定的超采区范围内)依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安装了计量设施并按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目前,28眼地热井用水户均接受谯城区水利局的日常监管(酒怪酒业有限公司和建阳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投产、水井未使用),根据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取水,按月足额缴纳水资源管理费。2.经薛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亳州火车站南侧有一处涵洞,涵洞口周围确实有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及道路通行。 1.谯城区水利局将继续加强对地热井的管理,定期开展取水和节水监督检查。2.薛阁街道办事处对亳州市火车站南侧涵洞口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提示牌,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倾倒垃圾现象将及时劝止。
4 亳州市 蒙城县

X2AH2021

04210062

亳州市蒙城县、利辛县,存在较多砖厂窑厂,生产工艺落后、燃煤废气超标排放,扬尘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1.经蒙城县经信局调查核实,蒙城县共有砖瓦窑厂29家(其中隧道窑24家、旋转窑5家),均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企业,均依法办理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2020年7月以来,蒙城县开展了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已拆除或复垦8家、转产2家、因市场原因长期停产7家,目前在生产的砖瓦窑厂12家,均建设了湿电除尘、脱硫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落实了场地硬化、喷淋降尘、车辆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经利辛县经信局调查核实,利辛县共有砖瓦窑厂32家(其中长期停产1家,转产2家),剩余29家(隧道窑25家、旋转窑4家)均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企业,均依法办理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相关企业均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落实了厂房及物料大棚密闭、产尘工序配套使用布袋除尘器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市、县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确实有部分砖瓦窑厂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维护、污染物超标排放,道路或库房破损、厂区积尘未及时清扫保洁等现象,均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市、县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强化对砖瓦窑行业的监管力度,发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扬尘污染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5 亳州市 市辖区

X2AH2021

04210056

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盛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铜关静道坊养生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药企未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蜕皮洗药污水夜间偷排,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亳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环保办分别现场核查,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均为亳州市2019年7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白芍、牡丹等中药材脱皮初加工定点企业,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较为完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用罐车拉运),再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达标排放。因白芍、牡丹等中药材脱皮初加工为季节性生产(每年8月-11月),目前暂无脱皮废水产生,未发现有污水夜间偷排现象,现场检查发现,亳州市盛林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因近期生产不正常,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好氧池内污泥浓度偏低、污泥发黑等问题;安徽康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守利种植专业合作社)存在之前脱皮污泥及脱皮废渣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均已立行立改。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或直排、偷排、漏排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
6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10050

亳州市涡阳县圣龙公司,从事垃圾运输,向涡阳县星源街道李腰庄水源地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水体。 属实 经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星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发现在李腰庄已取缔窑厂取土形成的死水坑内,确有2处建筑垃圾倾倒点(一处位于涡阳县城东水厂大门西侧、另一处位于城东水厂西北角约300米),2处倾倒点均不在城东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涡阳县星园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车辆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将坑内污水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下一步将对原取土形成的死水坑进行填平,防止问题反弹。
7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10043

亳州市谯城区,因2020年至今承诺给绿化提升工程种植户的奖补停止发放,导致农户大面积滥伐苗木,毁坏谯城区生态环境。 生态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调查核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有关“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等规定,谯城区政府在多次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于2021年春季植树黄金时期,通过三种途径推进苗木有序退出,一是农户自己找出路销售;二是各乡镇借助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美好乡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解决;三是由亳州金地建投公司收购。整治期间,确有大量苗木移植,目前植树黄金期已过,很少再有移植苗木现象。 一是对《亳州市谯城区林业产业扶贫整改方案》(谯办〔2019〕2号)涉及脱贫户已有的“自种自管自有”模式的林业苗木奖补,在政策调整之前,按照设立5年过渡期要求,继续执行;但新栽种的林业苗木不再进行奖补。二是对《谯城区支持307省道和济广高速谯城区南段发展林苗两用林财政奖补暂行办法》等文件中涉及的种植户,种植在林地上的继续按原文件进行奖补;种植在基本农田和耕地上的,设立一年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的,按照2020年度补贴标准给予预期收益补偿。三是由谯城区财政足额拨付2020年度财政奖补资金约4027.7万元。四是切实做好种植户思想稳定、政策解释工作,鼓励种植大户转型套种,动员群众合理确定地租。五是摸排相关种植大户林业苗木情况,制定名录,全区建设项目所需苗木优先从名录中选购。六是对前期资金奖补情况进行审计复核,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是发现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耕地“非农化”问题的,立即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增量,发现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纠正,全面处置到位。
8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10033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王集行政村,老庄村中间的一家废品收购站,常年异味扰民。 大气 部分属实 经谯城区古井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废品收购站占地约1000平方米,主要收购废酒瓶、门窗玻璃等,办理有营业执照和环评登记表,现场虽无明显异味,但因距居民区不足10米,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扰民现象。 已劝解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孙某芳加强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扰民影响。
9 亳州市 涡阳县

X2AH2021

04210011

亳州市涡阳县西阳镇与蒙城县交界处,河北金沙河面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数百亩农田建设面粉加工厂,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中国建材泰山石膏厂(涡阳有限公司),沿涡河南岸千亩农田建厂,导致周边空气及涡河水体污染。 大气,水 部分属实 经涡阳经开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安徽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均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核查发现,安徽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进行厂区建设和部分生产设备安装,尚未投产,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裸土未完全覆盖等问题,存在扬尘污染。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排入西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制粉、锯边、切边等产尘工序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胶粘、印刷等环节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处理设备处理,使用的石膏煅烧炉配套建设了除尘脱硫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并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暂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 1.已责令安徽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2.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 亳州市 谯城区

D2AH2021

04210020

亳州市谯城区新都国际小区306栋,中国电信手机店门口的污水管网及井盖破损,排水不畅,造成路面污水、污泥满溢;该店门口6、7个垃圾桶,距离住户较近,异味及早间垃圾清运噪音扰民。 水,噪音,大气 属实 经薛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新都国际306栋中国电信营业厅门前确实存在下水管道堵塞及井盖破损,导致排水不畅,造成污水、污泥外溢现象;营业厅门口垃圾桶为平时处理居民生活垃圾所用,每日清晨时统一进行清理,确实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已对该处下水道进行了疏通,更换了新井盖,并对路面污水、泥渍进行了清理;已对该处垃圾桶位置、数量进行了重新规划,并调整了垃圾清运时间,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扰民影响。

监督电话:0558-5237605   52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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