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联系电话0558-511719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助查询大厅,拉取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也可通过“皖事通app”搜索“药都不动产”查询下载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1、购买外省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购买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提供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购房所在地的需求证明(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或就业社保证明等)。2、职工购买外省市二手住房的,须提供交易的契税发票、购房增值税发票、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购房所在地的需求证明(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规定,个贷率在90%以上时,启动二级预警,暂停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9月底,中心个贷率为90.63%,不符合开展商转公条件。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时关注个贷率的变化,每月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个贷率,在个贷率降低到接近临界点90%时,会做好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准备工作,当个贷率已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