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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访谈时间:2024年07月17日14:30-15:30
访谈地点:市政府四楼第六会议室
访谈嘉宾: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访谈简介:

本期访谈邀请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刘红岩,围绕话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以线上问答的方式和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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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刘红岩,围绕话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与网友在线交流。本期访谈共收到网友留言2条,现场解答网友提问2个,访谈留言涉及入学政策、转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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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中小学招生入学。今天,我们特意为广大网民朋友邀请到了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红岩,欢迎大家积极参与!首先请刘局长和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 07-17 14:30:06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主持人好!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给我这次与大家在线交流互动的机会。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朋友长期以来对亳州市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 07-17 14:31:33 ]
  • 【主持人】

    2024年5月23日,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刘局长给观众朋友们解读一下《通知》的有关情况。

    [ 07-17 14:32:57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好的。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根据《2024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基〔202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和《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4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定了《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学校意见,5月16日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修改,5月20日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通过。《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有关要求三个方面内容作了具体部署。

    一是《通知》主要内容共五个部分,25个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有关要求等内容做了具体部署。第一部分,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坚持均衡分班原则4个方面。第二部分,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包括实行网上报名招生、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保障特殊群体入学5个方面。第三部分,规范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包括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明确招生范围、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政策加分7个方面。第四部分,有关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广泛宣传引导5个方面。第五部分,附件。包括政策性加分登记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情况表、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及录取办法4个方面。

    二是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在依据部分增加“《2024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和《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容;

    (二)在义务教育招生“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内容中,增加“认真落实皖北扩容工程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长三角教育交流合作”内容表述;

    (三)在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控制政策加分”内容中,修改为与省厅表述一致,删除了原各加分项目具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表述。其中军人子女加分与2023年有部分调整,具体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执行;

    (四)根据省厅文件内容,在有关要求中增加“要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范围内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要及时预警,采取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表述。

    [ 07-17 14:33:31 ]
  • 【主持人】

    好的,请问刘局长怎样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

    [ 07-17 14:36:02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各县区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各县区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明确其具体招生范围、对象、办法等。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县区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区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 07-17 14:37:23 ]
  • 【主持人】

    好的,请刘局长介绍下如何保障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入学?

    [ 07-17 14:40:46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关爱服务水平。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县区教育局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要结合实际,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07-17 14:42:07 ]
  •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刘局长为我们介绍了亳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听了刘局长的介绍,我们信心满满,预祝我市2024年中小学招收工作顺利圆满成功。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民朋友们。

    [ 07-17 14:45:23 ]
  • 访谈内容
  • 【颜**】尊敬的领导好,咨询进城务工、经商从业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07-17 14:38:37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无城区户籍和房产的进城务工、经商从业人员子女入学不指定学区,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居住地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入学。具体要求待各县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出台后,统一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 07-17 14:55:57 ]
  • 【李**】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孩子的户口在亳州,学籍在外地,上高一,现在想转回亳州上学,请问怎么转回来?[ 07-17 14:48:40 ]
  • 【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红岩】

    根据《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精神,跨市或跨省转学的,须由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转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转学。转入省、市级示范高中的须按同级示范学校方可互转的原则,转出的学校是省或市级示范高中,转入地的同级示范高中班级有空额方可接收。

    [ 07-17 15: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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