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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访谈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00-10:00
访谈地点:市政府四楼第六会议室
访谈嘉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访谈简介:

本期访谈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围绕话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以线上问答的方式和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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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围绕话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与网友在线交流。本期访谈共收到网友留言2条,现场解答网友提问2个,访谈留言涉及律师辨别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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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侯刚向大家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新举措、新成效,下面请侯局长和大家打个招呼!

    [ 05-21 09:00:29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主持人好!感谢市政府网站为我们提供一个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新举措的平台!感谢广大网友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关注!

    [ 05-21 09:01:14 ]
  • 【主持人】

    目前,各地都在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请您介绍一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 05-21 09:02:08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近年来,亳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在各级责任单位、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同推进下,精准发力、实干笃行,努力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一是上级层面有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指出要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省司法厅印发《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依法治市有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党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信访维稳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人民群众有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特点。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搭建多层次、多媒介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是司法行政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 05-21 09:04:33 ]
  • 【主持人】

    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效、精准、便捷、可靠的公共法律服务,结合我市实际,谈谈市司法局是如何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05-21 09:06:17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全市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合力、统筹推进。二是培强育优服务队伍。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从业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着力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继续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三是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市局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积极组织开展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地观摩评查活动,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发展。高质量完成司法部、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验收工作。2023年,及时受理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度受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282件,行政备案事项127件,受理投诉19件,行政处罚1件,举行听证会1次,积极落实政务服务跨层级一网通办,行政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开设法治宣传栏(节)目,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居法治学校等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

    [ 05-21 09:08:07 ]
  • 【主持人】

    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还缺乏详细了解,服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结合我市实际,谈谈老百姓从哪些途径可以获取更多的法律服务?

    [ 05-21 09:10:39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近年来,亳州市司法局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大实体平台和线上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一是通过实体平台。依托市、县(区)法援中心、乡镇司法所、村(社区)委员会,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8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348个,实现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服务等“3+X”基本功能,配有统一标识标志和便民服务设施。老百姓可就近选择实体中心、站(室),免费享受相应法律服务。二是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对接省厅“12348”热线平台,加强安徽法律服务网亳州分站建设,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远程会见等8大法律服务事项入驻“12348安徽法网”,开设法网“店铺”253家,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开通法律服务专线,为群众提供“淘宝式”法律服务,实现法律咨询7×24小时在线,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群众可以通过电脑端、手机端下载“12348安徽法网”APP,注册登录,申请法律服务。三是通过热线平台。开通“12348”热线,开展在线咨询解答、受理转办、接转办理、跟踪督办、办理回访等,推进业务工单网上流转,简化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量效率。

    [ 05-21 09:12:31 ]
  • 【主持人】

    2024年3月28日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亳州市涉企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三书同达”》),已正式印发实施。请问侯局长您能给观众朋友们解读一下,《“三书同达”》编制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呢?

    [ 05-21 09:14:58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司法厅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和《亳州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亳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市司法局起草了《“三书同达”》,书面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亳州市涉企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制度(试行)》。

    主要意义是:在涉企执法领域推出执法惠企新机制,建立推行“三书同达”制度,为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以往涉企行政处罚实践中,很多违法企业只知道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但对如何整改才能消除潜在行政合规风险、规范生产经营,多数企业不是非常清楚。在信用修复方面,也存在执法部门主动告知不多、涉案企业了解不够等问题,导致很多企业不知道及时修复信用记录。等到申报项目、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时,被发现存在行政处罚失信信息而错失发展良机。

    为最大限度避免以上问题,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机制,即行政执法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向涉案企业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量身定做”行政合规建议,为企业提供专业性指导,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通过“点对点”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让企业全面准确了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条件和修复流程等事项,指导企业主动修复失信信息、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三书同达”及其配套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果广大群众想了解更多情况,请拨打市司法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0558-5606798。

    [ 05-21 09:15:31 ]
  •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侯局长的精彩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民朋友。

    [ 05-21 09:17:03 ]
  • 访谈内容
  • 【王**】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实施哪些具体举措?[ 05-21 09:10:20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完善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一是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落实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政策,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100%配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快融入乡村治理。二是加强乡镇、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深化法治村(社区)建设。落实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四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下沉。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行动,发挥公共服务人员在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邀请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法律专家定期到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讲座,培养村“两委”班子、老党员、老干部、退役军人、老教师等人群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助力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五是做强乡村普法载体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载体工程,指导各地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阵地,推动形成“一镇(街道)一特色”“一村(社区)一风景”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格局,实现1348个村(社区)全覆盖。

    [ 05-21 09:30:53 ]
  • 【葛**】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发展较快,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有群众反应,在寻找律师咨询法律事务时,出现了非律师身份人员帮其代理案件,甚至存在欺骗行为,老百姓如何正确辨别?[ 05-21 09:20:03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刚】

    截至目前,全市律师事务所共有52家,其中合伙所39家,国资所2家,个人所11家;执业律师904人,其中专(兼)职律师586人,公职、公司律师314人,法律援助律师4人。2023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4196件,同比增长13.5%;业务总收入7944.27万元,同比增长14.76%。

    目前,随着法律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咨询机构从业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然而,存在个别法律咨询机构,超越审批范围经营,导致群众切实利益受到影响。群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辨别:一是监管部门不同。律师行业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规范管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向由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并备案依法核准“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并登记许可设立。二是‬执业范围不同。律师拥有更广泛的代理权限,‬执业‬也‬没有‬地域‬限制,‬可以代理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代理范围通常较为有限,一般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其执业范围主要局限于所在区域或辖区内,主要处理一些民事案件和一些简单的行政案件,而在刑事案件等方面则无权代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执业经营范围一般只涉及法律咨询服务(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无权代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案件等业务。三是从业资质不同。律师是经过严格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旧司法考试)和实习程序获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一般来说‬,律师‬在法律领域拥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专业培训或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并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律师‬执业‬考核‬,因此他们不具备律师的身份‬和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公民,为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法律服务时,一要看拟聘请代理人员执业证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人员无执业证件)、单位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及其执业范围,弄清拟聘请人员执业服务范围;二要签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合同,明确案件代理事项、代理费、案件代理权限、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无案件代理权限;三要索要代理费用(法律咨询服务费)正规发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投诉查处、执业惩戒等规定,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引导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正规化发展。

    [ 05-21 09: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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